近日,國務院發布了《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明確鼓勵使用低油耗節能環保型汽車以及清潔能源汽車。小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將降低,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將提高,此舉進一步擴大了汽車消費稅稅率的差距稅率調整之后,1.0升及以下的汽車消費稅率有望從目前的3%下調至1%,成為消費稅調整中唯一降低稅率的品種。 (8月7日《南方日報》)
1.0升及以下的汽車消費稅率有望從目前的3%下調至1%,這對消費者與小排量汽車生產經銷商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給小排量汽車稅收優惠,體現了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科學發展觀,值得期待。但是,這一利好消息到底能多大刺激小排量汽車發展呢?
早在2006年初,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就聯合發文,要求當年完成清理一切針對小排量汽車的限制性規定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就明確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車使用和運營的規定,擇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社會輿論也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取消對節能型小汽車上路的種種限制。但是,不少地方不僅不重視發展小排量汽車,而且針對小排量汽車從銷售到上路都制定了限制性“土政策”。
不可否認,大排量汽車具有功率大、速度快、豪華氣派等優勢,但是在我國現有的交通環境下,除了豪華氣派能展示城市的優美形象外,速度優勢暫時還難以顯現,而且大排量車的油耗和維修成本也相對較高,相比而言,小排量汽車的優點更多,它價位低、耗油少、體積小、重量輕、維修成本低廉,它正好切合了普通工薪階層的實際購買力。應該說,購買小排量汽車才是他們的現實選擇。
但是,現在不少城市以種種借口限制節能汽車的發展的現實局面沒有根本改觀,筆者認為,針對節能汽車的種種限制政策實際上是歧視政策,忽視了市場的客觀需要、人們的內在需求,而且從長遠利益來看,限制節能汽車發展的政策并不利于汽車市場與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某種程度上折射了部分地區、部門領導的面子工程情結。
前不久,某地推出的奔馳出租車遭遇全面退市就是豪華車在市場受阻的一面鏡子。其實,除了少數成功人士與公車消費者外,大多數人消費水平畢竟有限,如果要購買大排量汽車,還要承擔高房價與各項生活費用上漲的壓力,顯然普通公眾難以承擔豪華車之重,最后的結果可能不是改購豪華汽車,而是忍痛放棄購車計劃。這并是地方政府希望看到的。
現在舉國上下都在致力于建設節約型社會,能源供應緊張的警報一再拉響,油荒頻頻來襲,無論從經濟的角度還是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角度考慮,降低小排量汽車消費稅,可謂順應民意之舉。但是這一利好政策能有所作為,一方面期待小排量汽車生產商進一步提高小排量車的設計、質量、安全、動力性能,特別是要提高節能環保水平,另一方面期待地方部門全面清理針對小排量汽車的“歧視”政策,讓小排量汽車逐步駛向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