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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稅務師事務所:
團體會費交納日期已到。按照《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會員會費交納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2011年度下半年團體會費交納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納時間:2月1日至2月22日止。
二、交納標準:按事務所業務收入的1%交納(減除上半年上交會費的業務收入)。
三、交納要求:交費人員攜帶2011年度財務報表及團體會員證,到會員部辦理。
交納會費是行業業績的反映,是事務所的重要財務工作,它集中體現著企業的大局觀念。請各事務所做好準備,指定財務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交會費任務。
特此通知
天津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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