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捐贈財產搞科普能享受到稅收優惠
12月1日起,《浙江省科學技術普及辦法》正式施行。
今后每年五月的第三周為全省科技(科普)活動周,由省政府統一組織和部署,開展科技活動。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應當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科普工作。
對于政府投資設立的科普場館,應當根據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8小時,在科技活動周、科普節、國家法定節假日都應當向公眾免費開放。
對于捐贈財產用于科普事業或者投資建設科普場館、設施的,可以依照國家稅務部門發布的相關規定,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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