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各級財政部門總預算會計實務工作的基本行政法規,由財政部統一制定。現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共分13章75條,并附三個附件。
第一章總則,明確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鄉、民族鄉、鎮等各級財政部門的總預算會計;規定總預算會計的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反映預算執行、實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合理調度資金;規定會計期間分年度、季度和月份,以公歷起訖日期為準,按會計期間結算賬目和編制報表,采用借貸記賬法,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二章一般原則,明確財政總預算會計的一般原則有10條:客觀性原則、適用性原則、合規性原則、全面性原則、一致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清晰性原則、重要性原則、收付實現制原則、專款專用原則。
第三章資產,明確資產的特性和構成項目;規定財政性存款的管理權責;支配權屬于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并由總預算會計負責管理,統一收付,遵循以下原則:(1)集中資金,統一調度;(2)嚴格控制存款開戶;(3)根據年度預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計劃撥付資金;(4)轉賬結算;(5)在存款余額內支付,不得透支;規定有價證券、暫付及應收款項、預撥款項、財政周轉金放款、借出財政周轉金以及待處理周轉金等按實際發生額計價入賬。
第四章負債,明確負責的屬性和構成項目;規定應付及暫收款項、按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預算舉借的債務、借入財政周轉金等按實際發生額詩人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明確凈資產的屬性和內容,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包括各項結余、預算周轉金及財政周轉金及財政周轉基金等,其中結余是財政收支的執行結果,包括預算結余、基金預算結余和專用基金結余;規定各項結余、預算周轉金和財政周轉金的管理和核算方法。
第六章收入,明確財政收入的屬性和構成項目;規定一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用基金收入、資金調撥收入和財政周轉金收入的管理和核算方法。
第七章支出,明確財政支出的屬性和構成項目;規定一般預算支出、基金預算支出、專用基金支出和財政周轉金支出的管理、列報核算方法。
第八章會計科目,規定財政總預算會計科目的設置,列示會計科目表及使用說明;會計科目按財政總預算會計要素分設五類:資產類、負債類、凈資產類、收入類和支出類;明細科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各級總預算會計可根據需要自行設置。
第九章會計結賬和結算,規定各級總預算會計的結賬期限和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項目。具體規定結賬期限為每月一次,年終結賬工作一般分為年終轉賬、結清舊賬和記入新賬三個環節;具體規定年終清理結算的主要事項如下:(1)核對年度預算;(2)清理本年預算收支;(3)組織征收機關和國庫進行年度對賬;(4)清理核對當年撥款支出;(5)清理往來款項;(6)清理財政周轉金收支;(7)進行年終財政結算。
第十章會計報表的編制審,明確會計報表的屬性和作用:總預算會計報表是各級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及其結果的定期書面報告,是各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預算的基礎;規定會計報表各類和日期:各級總預算會計必須定期編制和匯總預算會計報表。總預算會計報表有資產負債表、財政周轉金投放情況表、預算執行情況說明書及其它附表等,其它附表有基本數字表、行政事業單位收支匯總表以及所附會計報表,各級總預算會計報表按旬、按月、按年編報;規定編報會計報表的基本要求:各級總預算會計報表要做到數字正確,報送及時,內容完整;具體規定年報的工作要求:總預算會計的年報,即各級政府決算,反映年度預算收支的最終結果,各級總預算會計在財政部門首長的領導下,參與或具體負責下列決策草案編審工作:(1)參與組織制定決策草案編審辦法;(2)參與制定或根據上級財政部門的要求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轉(制)發本行政區域財政總決算統一表格和本單位決算統一表格;(3)辦理全年各項收支、預撥款項、往來款項等會計對賬、結賬工作;(4)對下級財政部門和同級單位預算主管部門布置決策草案編審工作,并督促檢查其及時匯總報表決算;(5)審查,匯總所屬財政決策草案收支各表,并負責全部決策草案的審查匯總工作;(6)編寫決算說明書。
第十一章會計電算化,明確規定:(1)為了保證總預算會計電算化核算的準確、完全、省級(含省本級)以上財政部門必須制訂相應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省以下各級財政部門應相應制定有關具體實施辦法;(2)各級總預算會計人員要熟悉計算機在會計上的運用,實現操作技術的現代化;(3)總預算會計電算化軟件必須符合本制度規定的核算辦法,并經財政鑒定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十二章會計監督,明確要求:(1)各級總預算會計應加強各項財政性資金的核算管理與會計監督,嚴格依法辦事,對于不合法的會計事項應及時予以糾正或及時向領導反映;(2)應自學接受審計及監察部門的監督,按規定向審計及監察部門提供有關資料;(3)應加強對用款單位撥出款項的管理,及時了解掌握有關單位的用款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十三章附則,明確本制度未規定的一般會計處理方法,按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處理,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垢《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提出有關預算外資金的核算,由財政部另行規定;明確本制度的解釋權屬財政部;指出本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1988年制發的《財政機關總預算會計制度》及有關補充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一財政部門總預算會計憑證,列示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種類和格式;說明記賬憑證的編制方法和錯誤更正方法。
附件二財政部門總預算會計賬簿,列示賬簿的種類和格式;說明賬簿的使用方法和錯誤更正方法。
附件三財政部門總預算會計報表,列示資產負債表、預算收入月報、預算支出月報、財政周轉金收支情況表、財政周轉金投放情況表、財政周轉基金變動情況表的格式;說明這些報表的編制方法和報送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