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出來了
證監會在2006年第一個工作日,也就是1月4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雖然也是走的先嘗試后規范,或者說先試點再立法的中國式改革道路,然而,出臺時機的選擇頗有深意。
在經歷了中國股市四年半的大熊市之后,現如今,股權分置改革初見成效,公司法、證券法應時而修,建設銀行成功運作了全球最大的IPO,更有人認為股市已回歸至正常價值,并預言著未來股市的復蘇。在人們滿懷希望地注視著2006的時候,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亮劍,無疑顯示了監管層的信心,以及對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改及新一輪公司上市融資的助推。
緊隨其后,財政部于2006年1月5日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號——股份支付(征求意見稿)》,這種延續2005年中國會計準則提速的收尾,不僅彰顯政策發布的一種節奏以及政策層、監管層相互和諧的運作與安排,更讓我們重溫了那句“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的經典之辭。股權激勵閃亮登場,會計處理也要有所作為。
何謂股權激勵
對于概念性的東西,人們總是爭論不休,這也是造成溝通障礙的一個重要原因。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是角度不同,目的不同,動機不同。
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中的界定是:股權激勵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不過,為了適應激勵安排未來的與時俱進,管理辦法中又加了一句以擴大外延: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其實,在各種股權激勵中,股票期權是一個最主要、最典型的方式,也是最“長期性”的激勵。
追溯歷史,股票期權應用于經理激勵開始于20世紀50年代初。1952年美國PFIZER公司推出第一個經理股票期權。上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100家最大企業經理的報酬來自于股票期權的只有2%,到1998年占53%.1998年標普500家公司CEO的收入有40%來自于股票期權。
有一個事例能更形象地說明這種激勵方式。美國南方保健公司財務舞弊案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頒布后美國司法部督辦的第一要案。2002年下半年,在南方保健公司的一次“家庭會議”上,與會高管人員中有人建議公司首席執行官斯克魯西停止造假行動,但遭到其斷然拒絕,并說了句頗經典的話:“等我賣完了手頭的股票再說。”
股權激勵“雙刃劍”的性質昭然顯示。曾有人形容它是“金手銬”,高管們為了未來自己的股票升值,不得不勤勉進取,以使公司業績向好、股價提升;不過,這也使得個別人挺而走險,為了自身利益進行財務舞弊。從這個意義上講,“金手銬”的比喻只說了一半,另一半是,這手銬是高管自己打造的,并且鑰匙在高管自己手里。
股權激勵會計:大洋彼岸的爭吵
理論上探討也好,實踐中應用也罷,股權激勵這種方式無論是其激勵性,還是其符合人類有限性,看上去都很美,也就無法推倒重來。于是,人們開始將目光轉至對其的會計處理上來。
美國安然事件和世通丑聞后,關于股票期權費用化的呼聲日益高漲,甚至驚動了美聯儲主席與布什總統,并都進行了相應表態。當然,這種表態代表著利益集團,因為美國的會計很“政治”。
美國的財務經理協會(Financial Executives International,FEI)確認了美國2005年的10大財務報告挑戰,認為這些挑戰將影響公司經營業務、報告財務結果和制定員工薪酬的方式。其中,榮登榜首的便是“股票期權費用化”。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于2004年12月發布修訂SFAS第123號,要求大部分公眾公司自2005年6月30日起將所有基于股票的報酬費用化,小規模的公眾公司和私人公司可自2005年12月15日起的第一個年度報告期開始確認股票期權費用。按照原來的會計準則,公司發行期權的成本只需要在其財務報告附注中披露,不需要從凈收益中減去。
一石激起千層浪。在2005年的美國,充斥著關于股票期權會計問題的爭吵。支持者有,反對者亦有。支持者認為,期權費用化能提高會計透明度,增強公司責任感;反對者則堅持,費用化將對經濟產生廣泛影響,會促使公司不使用股票期權計劃來吸引和留住人才。
支持也好,反對也罷,股票期權費用化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主要有三,一是減少報表盈利數字,尤其是在美國廣泛使用股票期權的企業環境下,這筆費用絕不是小數目;二是對高科技企業的影響尤甚,因為高科技公司一直是股票期權最慷慨授予者,并主要利用這個工具來吸引并留住核心員工,FASB在2004年3月建議將期權費用化后,曾引發了大規模的抗議和游說,尤以硅谷的高科技企業為甚;三是對薪酬方式的影響,針對美國30家最大高科技公司的一項調查發現,這些公司為應對股票期權費用化,正加緊對股票形式的薪酬計劃進行多樣化處理。
類似影響與爭論,在實施《國際財務報表準則》(IFRS)的歐盟諸國也同樣存在,因為它們也同樣規定股票期權費用化。
中國的沉靜
與大洋彼岸的喧囂形成鮮明的對照,在中國,就股權激勵會計處理問題的爭論不多,倒是對股權激勵這一工具本身的爭論未休。
其實,也不足為奇。會計處理較少爭論的原因有三,一是目前企業界對會計準則制定的參與度不高;二是中國資本市場效率低,前些年有學者認為是弱勢有效,后有學者認為是準弱勢,但極少有人認為達到半強勢;三是股權激勵對中國企業界屬于新事物,會計問題更屬新中之新,對于強勢的企業高管們,普通的財會知識尚不足,自然也就對這些高難度不知了。
不過,爭論不多,卻不一定是沒有影響,也可能有很大影響。
干躁劑與緩沖器
與其他會計問題類似,股權激勵會計的關鍵在于股票期權的確認與計量,而這也正是股份支付準則征求意見稿中的實質內容。
征求意見稿中的關鍵點是股票期權費用化、直線攤銷、公允價值計量。比如,對于權益結算支付,應當按照授予職工和提供類似服務的其他方權益性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對于授權后可立即行權的權益結算支付,根據股份支付協議,按其授權日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同時按照股份面值總額增加實收資本或股本,并按照實際行權金額與面值總額的差額增加資本公積;對于職工和其他方完成了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后才能行權的權益結算支付,根據股份支付協議,按其授權日公允價值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同時增加資本公積。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等待期內采用直線法攤銷,分期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
同海外的爭論一樣,費用化是關鍵點中的關鍵。就其影響而言,一是起到干燥劑的作用,二是發揮緩沖器的后果。前者是就會計標準本身而言,是會計對相關性、可靠性的永恒追求的體現,就是擠出報表盈利數字中的水份;后者是針對上市公司會計游戲考察,是一種經濟后果,就是在高管虛夸財務數字的過程中,設置一個緩沖裝置。
股票期權做為一種激勵,當然是有價值的,也必然應在企業授予時計入費用,做為干燥劑也就理所應當了。此無庸多言,從美國著名投資家巴菲特那曾經的近乎繞口令式的一系列追問中便可見:“如果期權不是報酬的一種形式,那它是什么?如果報酬不是一種費用,那它又是什么?還有,如果費用不列入收益的計算中,那它到底應怎么處理?”而公允價值的計量,更強化與肯定了這種干燥劑的作用。這種計量使企業每期分攤的酬勞費用較高,可以更可靠地衡量酬勞成本和公司利潤。公允價值法需要應用相關期權定價模型,需要考慮諸如給予日股票市價、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距認股權行使日的時間、行權價格和期權有效期內的無風險利率等因素。當然,會計準則是精煉的,對相關定價模型未予提及,只是規定“企業應當充分披露本期內授予的權益性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
期權費用化與公允價值計量的另一個作用是,可以抵消公司為推高股價而有意操縱利潤的可能性,或減少操縱利潤的數值,這便是緩沖器的功效了。
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就期權費用化而言,首先,會一定程度上弱化股票期權的激勵作用;其次,在目前中國上市公司會計游戲頗流行的環境中,也增添了一種新的手法,比如,公司效益較好期間多授予期權等,以實現利潤平滑與盈余管理;第三,對于個別鋌而走險者,會更觸發造假沖動,增加造假數字,以彌補由于費用化帶來的收益降低;最后,就是公允價值的使用,對財會人員專業判斷與估值知識等方面提出較高的要求。
副產品
股份支付準則的意義或影響遠遠不是干燥劑與緩沖器所能概括。就會計標準體系而言,股份支付準則是一種及時的填充與補白;從整體邏輯與安排上講,也是對金融企業相關準則的延續與互為支撐。
對于新會計準則體系,政策層曾考慮于2007年1月1日起統一批實施。不過,由于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已開始試行,而會計處理方面不宜出現真空,所以,股份支付準則很可能得游離于那一批之外,單獨于2006年某月的某一天實施;同時,考慮到會計標準的制定效率問題,像金融企業會計準則那樣出臺過渡性政策的做法,似不太可能。
上述諸多探討都是以股票期權而言。其實準則中“股份支付”的概念要遠比股票期權寬泛(但準則中的股份支付最主要的是股票期權),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股份、股份期權、其他權益性工具,或承擔以其為基礎確定的負債。這種表述正是會計準則嚴密性、完整性的一種體現。若問世界上最難懂的語言是什么,是會計準則中的語言;更是準則國際趨同過程中,中國會計準則的語言。目前,政策層正在進行準則集中發布前的統稿與潤色工作,相信最終見面時,能易懂一些;同時,未來付印的準則指南與講解也會利于人們的理解。
如果由于涉及自身利益,企業高管們能多看幾眼會計準則,多研究一下,或許能成為提高準則制定參與度的一個起點與契機;另一方面,由于會計準則兼有法律的嚴謹與會計的細致,對企業高管而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管理中的浪漫與武斷。若真如此,實為幸事。
(作者供職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