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發[1999]14號
頒布時間:1999-02-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關于加快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電力管理意見的通知》(國發「1999」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用3年左右時間理順并建立符合我省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農電體制完成農村電網的建設和改造任務。原則上每個縣(市)只設一個供電公司,并實現縣(市)鄉(鎮)電力一體化管理。按照政企分開的原則,縣市級管電機構和供電公司實行政企分開,由縣(市)經貿委(經委)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縣(市)供電公司要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
二、改革鄉(鎮)電管站的現行管理模式,將鄉(鎮)電管站改為縣級供電公司所屬的供電所。一個鄉(鎮)只設一個供電所,其人、財、物納入縣級供電公司統一管理、統一核算。鄉及鄉以下農村集體電力資產可采取自愿上交、無償劃撥的方式由縣級供電公司管理,并由其承擔維護管理責任。
三、加快城鄉用電同網同價的進程,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同價,用5年時間實現農村其它用電與城市同價。要逐步改變現行農村電力成本的負擔辦法,對農電成本實行統一核算、統一定價、社會公平負擔的辦法。堅決取締一切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價外加價和附加收費。
四、整頓農村電工隊伍,規范服務行為。根據國家制定的農村電工統一考核標準,對農村電工實行統一考核、擇優錄用的辦法,經過考核符合標準的,一律持證上崗,并納入縣級供電公司的合同管理。
五、農村用電戶要實行一戶一表,縣級供電公司要直接抄表到戶。要建立規范的抄表收費制度,全面推行“五統一”(統一電價、統一發票、統一抄表、統一核算、統一考核)和“三公開”(電量公開、電價公開、電費公開)。
六、這次農電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影響深遠,各地、各部門以及電力企業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先行試點,穩妥推進。省經貿委、電力局(農電局)全面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和落實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各地市經貿委(經委)、電業局要會同當地計委、財政局、水利局、物價局等有關部門,對本地市農電體制改革實行責任制管理,待國家批準我省農電體制改革方案后,由省經貿委會同省計委、財政廳、電力局(農電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各地要及時進行協調,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經貿委。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關于加快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電力管理意見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