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匯總申報應該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總機構、分支機構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總機構、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有效復印件(應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
分支機構所屬國稅機關開具的統一格式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匯總申報調查表”;
設立分支機構的章程或批文、董事會決議、會議紀要:相應行業必須提供章程;
總機構匯總申報申請表;
填寫匯總申報審批表。寫明申請理由以及分支機構意見并有總機構、分支機構蓋章。
責任編輯:文會計
辦理匯總申報應該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總機構、分支機構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總機構、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有效復印件(應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并蓋公章);
分支機構所屬國稅機關開具的統一格式的“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匯總申報調查表”;
設立分支機構的章程或批文、董事會決議、會議紀要:相應行業必須提供章程;
總機構匯總申報申請表;
填寫匯總申報審批表。寫明申請理由以及分支機構意見并有總機構、分支機構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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