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單位近期發生庫房資產被盜竊事故,損失了一些財物,價值達十幾萬元。同時還發生一些庫存材料盤虧,但不確定是否屬于被盜。我們想列為財產損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請問,這些資產損失是否需要報稅務機關審批,何時報批?
【解答】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分為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和須經稅務機關審批后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第五條規定,下列資產損失,屬于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
。ㄒ唬┢髽I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存貨發生的資產損失;
。ǘ┢髽I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ㄈ┢髽I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ㄋ模┢髽I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ㄎ澹┢髽I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場所、銀行間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六)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不需經稅務機關審批的其他資產損失。上述以外的資產損失,屬于需經稅務機關審批后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凡無法準確辨別是否屬于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可向稅務機關提出審批申請。
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審批的財產損失,企業發生損失后即可向稅務機關報批。稅務機關受理企業當年的資產損失審批申請的截止日為本年度終了后45日內。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申請時,還應提供能夠證明資產損失確屬已實際發生的合法證據,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