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稅務部門貫徹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一律實行備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審批。
就小微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提高到10萬元后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落實,稅務總局提出,要將宣傳貫徹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納入“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短信和12366熱線,多渠道、多平臺、多視角宣傳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內容、辦稅流程、申報要求、管理方式,特別是要加強核定征稅小型微企業允許享受優惠政策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管理流程。規范資料受理,不得要求小型微利企業額外報送報表資料;針對政策落實中可能存在的情況,規范管理流程,簡便辦稅程序,做好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及時修訂納稅申報軟件,自動判定企業是否符合條件,讓企業及時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后續管理。匯算清繳事中事后及時掌握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情況,未享受的及時辦理退稅或抵減稅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