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召開,房產稅立法有望加快。多年來,房產稅一直是業內外熱議的焦點。上海和重慶試點3年多了,全國擴圍遲遲未實施。如今房產稅改革的腳步越來越近了,按照業內比較一致的說法,房產稅將成為社會財富再分配、調節貧富差距的一個重要手段,房叔房嬸們可能要坐不住了。
“2015年都快來了,說好的2014年全國擴圍呢?”提及房產稅改革,不少人都有“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感覺。濟南市民劉先生工作5年還沒有存夠交首付的錢,他盼望房產稅改革后,能對持有三套以上房者實行梯次征稅,以便將大量空置房推向市場,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網友“公平公正心”發微博持不同意見:“有人一再說收房產稅,這稅怎么個收法呢?改革開放后,第一批買房子的人,70年的使用年限也快到了,他們連房子到底今后屬于誰都不知道,還怎么交稅啊?”
位于濟南建設路某房產中介人員告訴記者,滬渝兩市試點3年多都沒有全國擴圍,這與增值稅改革不到1年就推廣到全國12個省(區、市)形成鮮明對比。一方面這說明大家對房產稅改革還有爭議,高層在決策方面較為謹慎;另一方面也說明重慶、上海的試點方案并沒有完全達到改革的初衷,政策設計需要進一步優化和提升。
房產稅改革爭議不斷,業內外存在不少顧慮和擔憂。比如,房產稅會不會像以往的其他稅收手段,不僅沒有抑制房價反而將成本轉嫁到購房者而再度推高房價?房產稅和土地稅是否重復征稅?
“改革不會波及居民個人普通住房。”山東財經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認為,征收房產稅不會增加居民負擔。房產稅只不過是對房產稅收結構進行調整,不會大幅度增加稅負。征收房產稅只會增加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保有階段的成本,從而促使居民合理使用住房資源。不符合條件的房屋所有權人,不需要納稅。
剛剛卸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的賈康曾接受媒體采訪表示,作為地租性質的土地出讓金和作為稅收所談的房產稅是同時存在的,所以房產稅與土地出讓金的重復征稅嚴格來講是無法避免的,關鍵得看重復得是否合理。
近日,有消息稱,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考慮將現有的房產稅與土地稅合并,作為地方財政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
“房產稅問題極為復雜,改革首先要解決法律障礙,其次要充分考慮中國實際,在可操作的基礎上逐漸完善公平程度。”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鐵崗接受本報記者采訪表示,改革的目的是要起到調節房地產市場的作用,這其中包括房價和供需矛盾兩方面,讓資源得到有效利用。另外,改革要考慮公平問題,原則是調節貧富差距,實行梯次征稅,對持有多套房者,房子越多稅率也應越高。
潘明星則認為,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很大程度上屬于商品稅,所以改革的思路是要恢復其財產稅屬性,發揮其組織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差距和調節房產供求的功能。他建議,在建立房產登記制度和評估制度的基礎上對存量房產征稅,同時建立健全申訴機制和行政復議制度。另外,就抑制高檔房消費來看,可對高檔住房征收消費稅。
2010年4月17日新“國十條”公布后,傳上海版調控細則可能試行房產稅。
2010年5月31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慶同時啟動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此后,要更大范圍內推廣房產稅改革的消息從未間斷,但并沒有付諸實施。
2014年10月1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求是》雜志撰文指出,房地產稅改革要加強調研,立法先行,適時推進。
2014年7月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在“新常態經濟與財稅改革方案實施高端論壇”上透露,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考慮將現有的房產稅與土地稅合并。
2014年10月20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房地產稅立法被提上日程,房產稅改革腳步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