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發布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公告 2020年第10號
為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規范全省增值稅發票代開業務辦理流程,現將納稅人代開發票辦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辦理地點。納稅人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郵政委托代開窗口、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辦理增值稅發票代開業務。
二、辦理材料。納稅人辦理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按照《代開增值稅發票文件依據目錄》(見附件)有關規定報送辦理材料。納稅人可以免填單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也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線上填寫。經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不再提供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
三、稅費繳納。納稅人可選擇使用POS機刷卡、銀稅三方劃繳協議、云閃付、支付寶、微信等多種方式繳納稅費。
四、發票領取。納稅人可在申請代開發票的窗口領取發票,也可以通過自助辦稅終端自行打印發票。
五、資料調整。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適時調整《代開增值稅發票文件依據目錄》,并在門戶網站公布。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代開增值稅發票文件依據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2020年12月31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現對《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解讀如下:
一、有關背景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大力推進增值稅擴圍改革,營改增工作全面完成后,增值稅發票使用需求量大幅增長,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入開展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工作不斷推進,對納稅人辦稅負擔更輕、時間更短、渠道更廣提出了更高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稅務總局關于規范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辦理流程相關工作部署,進一步明確增值稅發票代開管理,讓納稅人廣泛知曉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辦理流程,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特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內容
《公告》基于納稅人視角,依辦理次序描述納稅人辦理發票代開業務涉及的辦理地點、辦理材料、稅費繳納和發票領取流程,便于納稅人理解和應用。主要體現以下幾方面變化:
(一)簡化了代開發票的報送資料,對通過實名信息驗證的辦稅人員,進一步減少登記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等資料報送。
(二)增加了免填單和在線填寫服務,納稅人只需核對確認《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三)拓展了稅費繳納渠道,納稅人可選擇使用POS機刷卡、銀稅三方劃繳協議、云閃付、支付寶、微信等多種方式繳納稅費。
三、施行日期
《公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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