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大連市國稅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2015年3月1日起,按照出口退(免)稅企業的資產狀況、納稅信用等級、內部風險控制等將企業分四類實施差別化管理,對納稅遵從度高、信譽好的一類企業簡化管理手續,退稅審批時間將縮短至2個工作日以內;對納稅遵從度低、信譽差的三、四類企業退稅則要經過嚴格審核。
記者了解到,新辦法對不同類別的企業實施有針對性的管理服務措施。例如,一類出口企業由于信譽較好,申報退稅時僅需提供申報資料和電子數據,不需提供原始憑證,正式申報電子信息無誤的,稅務機關在1~2個工作日內就要完成審批,開具退還書,退稅時間將大幅縮短。同時,還可以享受下達的退稅計劃范圍內,優先安排辦理退稅、走綠色通道等優化服務措施。二、三類企業的退稅則要先審核,而且較一類企業相對嚴格。而信譽較差的四類出口企業的審核更為嚴格,不僅申報時要提供原始憑證、收匯憑證,申報的退稅還必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審核辦理,紙質資料要逐筆進行人工審核,每戶供貨企業都要抽取一定金額的進項發票發函調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退稅評估,2年內不得評定為其他管理類別。
數據顯示,2014年市國稅局共辦理出口退(免)稅122億元,在外貿出口持續下滑之際有力地扶持了出口企業。達到一類標準的140余戶出口企業獲得的退稅額占全市退稅總額的46%。對這些誠信度高的一類企業,市國稅局全面開通了退稅綠色通道,保證退稅速度和質量;對二類企業開通退稅快速通道,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退稅;對會計核算健全、申報資料較多的出口企業,實行自行保存退稅原始憑證的政策,企業不需復印備份退稅憑證,年減少復印原始憑證60余萬份,既簡化手續又節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