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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不 可撤銷的合同 :甲公司應于2023年4月底前向乙公司交付一批 不含稅價格為500萬元的產品,若甲公司違約需向乙公司支付 違約金80萬元。合同簽訂后甲公司立即組織生產,至2022年 12月31日發生成本40萬元,因材料價格持續上漲,預計產品成 本為550萬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2022年12月31日 因該份合同需確認的預計負債為( )萬元。,老師,您好,麻煩幫我看下這道題,有點懵,這筆發生成本40萬元,怎么就確認為減值損失了呢?最后預計負債怎么就只有10萬元了呢?
您好,首先得判斷甲公司該選執行合同還是違約,執行合同的話,賣產品能得500萬元,但生產要花550萬元,所以執行合同會虧550-500=50萬元;如果違約,要付80萬元違約金,很明顯執行合同虧得少,所以肯定選執行合同。接下來看已經花出去的40萬元成本,這部分是已經投入的錢,要知道它能不能收回來,就得算對應的可變現凈值,可變現凈值是賣產品的錢減去還沒花的成本,還沒花的成本是550-40=510萬元,所以可變現凈值就是500-510=-10萬元,這說明這40萬元投出去后連一分錢都收不回來,屬于資產減值,所以要確認為40萬元的減值損失。最后算預計負債,執行合同總共要虧50萬元,其中40萬元已經通過減值損失確認了,剩下的50-40=10萬元是未來還要虧的錢(未來還要花510萬元卻只能收500萬元),所以這10萬元就是要確認的預計負債。
09/25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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