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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老師,在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的公有價值不等于賬面價值,是因為一項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到稅法上認可的是按照賬面價值在調整凈利潤的時候,為什么是減去公允價值與賬面價的差額乘以稅率?而不是加上公允價值價與賬面價的差額乘以稅率?
因為被投資單位資產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按公允價值計算的折舊(或攤銷等)比按賬面價值多,會減少利潤;同時,這種差異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有遞延所得稅影響,所以調整凈利潤時要減去 “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 × 稅率”,體現折舊多計和所得稅的綜合影響。
09/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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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6:18
就是他合并單位是按照公允價值計算,公允價值大,按照公允價值計算它的攤銷額就要高一些,高一些就相當于利潤多減了,利潤多減了,那我在調整的時候不是應該把它加回來嗎?
樸老師 
09/28 16:21
本題是企業合并商譽計算,核心是調整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考慮存貨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異的所得稅影響),而非權益法下調整利潤。經計算,商譽為 216 萬元,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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