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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總公司如何匯總報稅,需要去稅務局辦理嗎
分公司與總公司合并報稅,增值稅和所得稅都要獨立申報,如果沒有,增值稅由開票人申報(即如果發票上開票人是總公司,就由總公司申報),所得稅要看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如果獨立核算,由分公司申報,如果不獨立核算,由總公司匯總申報。
分公司與總公司合并報稅如何處理?
同時,稅務機關審核提出合并申報申請的企業是否為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審核被合并申報企業是否存在于進行合并申報企業的分支機構名單中,檢查其分支機構與總機構的核算方式,賬務往來,賬簿設立情況是否符合查賬征收合并申報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種情況:簡單來說,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就是總公司與所有分公司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整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2019 07/03 16:12
84784999 
2019 07/03 16:41
我們分公司一直是獨立核算的,是不是就不能申請合并報稅了
莊老師 
2019 07/03 16:52
分公司一直是獨立核算的,可以自已獨立申報
84784999 
2019 07/03 16:57
現在獨立申報不能享受小微企業優惠了,所以我們想匯總申報
84784999 
2019 07/03 17:03
老師,獨立核算可以申請合并報稅嗎
莊老師 
2019 07/03 17:10
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需單獨申報,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則合并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五條規定,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一年其企業所得稅在總公司申報繳納。
所得稅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匯總納稅企業),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增值稅方面,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另據財稅〔2012〕9號規定,固定業戶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內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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