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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江蘇常州的,社保局發通知,從23年1月份開始基數下限提升,從原先的4250變成了4494,,我們公司有兩個員工,原先的社保基數就是4250,那現在變成4494,我們社保是當月扣當月的金額,工資是,比如說現在23年1月份發的是2022年12月的,那我2022年12月的社保,還是按原先的4250算的,那我做12月工資表的時候,還是按4250的社保基數代扣社保,只不過是,工資是1月份發的,工資表上的社保扣的明細和現在這個月份報2022年12月個稅代扣的社保明細一樣,都是按4250算的,等到做1月份工資表的時候,社保再按4494的算,2月份發1月份工資的時候,個稅申報明細表,上面扣的社保也按4494的算,我理解的對嗎?
您好,你們1月的社保,是在1月工資中扣除的對嗎?
2023 01/04 17:24
84784980 
2023 01/04 17:24
對呀,只不過是2月發1月的
微微老師 
2023 01/04 17:27
您好,那就是如你最開始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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