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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賃準則中,承租人,租賃期結束后的拆除、復原費用為何不計入租賃負債,參與后續分攤,而是單獨設置“預計負債”,設置這個科目意義何在
同學您好,準則就是這么寫,您可以理解為,租賃負債是為了住這個房子,本身要付的租金,而修復費用,跟這個房屋租金無關的支出。
2023 08/31 01:02
84785043 
2023 08/31 01:05
是如果提前終止租賃或者不續租了,就要考慮修復費嗎,而如果繼續續租或買下來,就不用考慮
王小龍老師 
2023 08/31 01:14
同學您好,這個不用考慮太多,題目上如果明確說明了有復原費,您就把他確認預計負債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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