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想問下,以庫存商品換取土地使用權,為嘛不屬于不遵循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
別除權是**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對特定擔保財產享有的優先受償權利**,相關內容在《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四章 破產法律制度**中有講解。
別除權是大陸法系破產法的一個專有概念,主要指在債務人破產時,某些債權人根據之前與債務人之間的約定或依法設定的物權擔保,能夠不參與普通的破產分配程序,而直接從破產財產中的特定財產得到優先償還的權利。這種權利通常源于事先設定的擔保物權或者法定的特別優先權。別除權的優先受償權利不受破產清算與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可能會受到限制。
在涉稅法律方面,《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第十四章“破產法律制度”部分詳細討論了別除權的概念及其在破產法中的地位和作用。這一章節的內容涵蓋了破產過程中的各種權利,包括追回權、取回權、抵銷權以及別除權等。
綜上所述,別除權為已經設有物權擔保的債權人提供了一種保護機制,確保其在債務人破產時能優先于其他債權人獲得償付。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四章則為學習和理解別除權提供了法律依據和知識框架。
2024 03/22 10:48
QQ老師 
2024 03/22 10:48
不好意思,稍等一下,這是另一個學員的問題
QQ老師 
2024 03/22 10:50
以庫存商品換取土地使用權不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可能是因為該交換涉及到了貨幣性資產,即補價。
以下是對這一問題的詳細解釋: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定義**: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指企業主要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該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
2. **判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條件**:要判斷一個交換是否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首先需要確定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是否均為非貨幣性資產。其次,如果交換中涉及補價,那么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需要小于25%,才能被認定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若補價比例達到或超過25%,則屬于貨幣性資產交換。
3. **庫存商品與土地使用權的交換**:在以庫存商品(存貨)換取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通常存貨被視為非貨幣性資產。然而,如果交換過程中涉及到了超過25%的補價,那么這一交換就不再符合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定義。
4. **適用的會計準則**:企業以存貨換取客戶的非貨幣性資產的情況,應當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進行處理,而不是按照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準則來處理。
綜上所述,如果以庫存商品換取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涉及到了較大比例的補價,那么這一交換就不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是應當按照相關的收入確認準則或其他適用的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
84784996 
2024 03/22 11:20
好的我慢慢看吧,有點長
QQ老師 
2024 03/22 11:29
你好!可以慢慢理解一下
閱讀 445
00:10:0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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