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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約成本,合同資產,合同負債,預計負債,好像很多這樣的科目,老師,這到底咋分呀
一、合同履約成本
1.定義:是指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范范圍并且按照該準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
2.舉例與特點:例如,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以及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等。這些成本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了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而實實在在發生的,并且預期能夠收回。它是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付出的必要成本,并且未來會通過收入的實現得到補償。
二、合同資產
1.定義: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舉例與特點:比如企業完成了產品的生產并交付給客戶,但根據合同約定,還需要經過客戶驗收合格或者其他特定條件達成后才能收取款項。此時,企業就擁有了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不同,應收賬款是僅取決于時間流逝就可以收取的款項,而合同資產的收款權利還受到除時間之外的其他條件的限制。
三、合同負債
1.定義: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2.舉例與特點:例如,客戶預先支付了商品或服務的款項,但企業尚未履行相應的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義務,此時就形成了合同負債。它反映了企業在未來需要履行的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的責任,是基于已經收到或應收的對價而產生的。
四、預計負債
1.定義:是指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虧損性合同等很可能產生的負債。
2.舉例與特點:比如企業銷售的產品提供了一定期限的質量保證,根據以往的經驗和數據估計未來很可能會發生一定金額的維修費用,那么就需要確認預計負債。預計負債是基于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損失或義務的合理估計,具有不確定性,但滿足一定的確認條件時就需要在財務報表中進行反映。
例如,一家建筑公司簽訂了一份建造合同:
在建造過程中發生的材料、人工等成本,屬于合同履約成本。
當建筑公司完成了部分工程并交付給甲方,但還需要經過最終驗收才能收到相應款項時,這部分有權收取的對價就是合同資產。
如果客戶預先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而建筑公司尚未完成相應的工程進度,這部分預收款就形成了合同負債。
若建筑公司因工程可能存在的質量問題,根據以往經驗估計未來需要支付一定的維修費用,此時就需要確認預計負債。
2024 08/0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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