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所得稅:請問老師,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為什么不包含納稅調減收到12月份甲上市公司的現金股利80萬元?居民之間的股息紅利不是屬于免稅收入,應當納稅調減嗎?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您理解得對,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屬于免稅收入,應當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納稅調減。在您提到的背景中,企業收到的是甲上市公司2024年12月發放的現金股利8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居民企業之間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如果持股期限超過12個月,屬于免稅收入,應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納稅調減。但需要注意,如果持股期限不足12個月,則不享受免稅政策。在您提供的背景中,未明確說明持股期限是否超過12個月,但根據背景描述,該股利是在2024年12月收到的,而股票是在2023年3月購買的,持股時間超過12個月,因此該股息紅利應屬于免稅收入,應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納稅調減。因此,如果背景中未將該80萬元股息紅利進行納稅調減,可能是由于持股期限未明確或未被正確識別,導致未進行相應的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是的,您理解得對,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屬于免稅收入,應當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納稅調減。在您提到的背景中,企業收到的是甲上市公司2024年12月發放的現金股利8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居民企業之間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如果持股期限超過12個月,屬于免稅收入,應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納稅調減。但需要注意,如果持股期限不足12個月,則不享受免稅政策。在您提供的背景中,未明確說明持股期限是否超過12個月,但根據背景描述,該股利是在2024年12月收到的,而股票是在2023年3月購買的,持股時間超過12個月,因此該股息紅利應屬于免稅收入,應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納稅調減。因此,如果背景中未將該80萬元股息紅利進行納稅調減,可能是由于持股期限未明確或未被正確識別,導致未進行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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