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幕信息
①臨時報告涉及的21項重大事件;
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③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④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⑤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⑥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⑦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2.操縱證券市場
①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②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③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④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3.欺詐客戶
①違背客戶的委托為其買賣證券;②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③挪用客戶所委托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④未經客戶的委托,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⑤為謀取傭金收人,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⑥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⑦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4.禁止交易行為:包括內幕交易行為、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制造虛假陳述行為和欺詐客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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