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稅協&稅局齊發通知,10月1日起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和中稅協齊發公告、通知,涉稅行業可能將迎來新局面!對已經拿到稅務師證書,或者正在備考奮斗的同學來說,都是個不錯的消息!
稅務總局&中稅協齊發通知!
就在9月份,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的公告,中稅協也跟進發布了相關通知!邁出了涉稅服務行業規范化發展的重要一步!


■ 《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適用范圍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稅務師事務所和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稅務代理公司、財稅類咨詢公司等機構;
涉稅服務人員:在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中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人員;
涉稅專業服務: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接受委托,利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就涉稅事項向委托人提供的稅務代理等服務。
■ 《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的主要內容
《基本準則》共五章二十九條。一方面,圍繞基本要求、依法執業、信息報送、實名執業、誠信執業、執業原則、質量管理提出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對涉稅專業服務業務承接與業務實施中的合規執業、流程管控和質量管理設定基本標準。
《職業道德守則》倡導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涉稅服務人員道德引領、信用約束和穩健經營,從誠信守法、廉潔從業、客觀公正、獨立審慎、專業能力、信息保密、數據安全等方面明確十二條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具體要求以及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禁止行為。
■ 公告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
為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促進涉稅專業服務規范發展,助力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試行)》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9月5日
相信隨著相關法規的完善,涉稅行業會迎來新發展,新機遇,也會有新挑戰!不過,大家的首要目標,就是要先拿到稅務師證書,備考已經刻不容緩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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