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減免稅項目的營業稅避稅籌劃
利用營業稅的減免稅項目合理避稅要作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了解免稅優惠政策的基本內容;
二是掌握取得免稅優惠所必須的條件;
三是爭取稅務局的認可。
這里將對涉及各行業的免稅政策一一作介紹,以便納稅人掌握基本情況,從而著手進行合理避稅籌劃。
建筑業的免稅政策
單位和人個承包國防工程和承包軍隊系統的建筑安裝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繳營業稅。
“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是指由解放軍總后勤部統一下達計劃的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
金融業的免稅規定
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先繳后退)。
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先繳后退)。
保險業免稅政策
農牧保險免稅。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及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
對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文化體育業的免稅政策
1.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免繳營業稅。
2.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售票收入,是指寺廟、宮觀、清真寺和教學舉辦文化、宗教活功銷售門票的收入。
3.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免繳營業稅。
4.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相關的技術培訓,免繳營業稅。
服務業的免稅規定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免繳營業稅。
2.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繳營業稅。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繳營業稅。
4.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業,其經營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繳營業稅。
5.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繳營業稅。
轉讓無形資產的免稅政策
1.個人轉讓著作權,免繳營業稅。
2.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繳營業稅。
3.為了鼓勵技術引進和推廣,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繳營業稅。
4.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可免繳營業稅。
工業企業的免稅政策(含三資企業)
按照財稅(2000)125號文件規定,企業按政府規定價格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暫免征收營業稅。
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營業稅的減免稅項目包括: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
(二)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這里所說的醫療服務是指對患者進行診斷、治療和防疫、接生、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療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業務。
(三)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及相關的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免征營業稅。其中:農業機耕是指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保等)業務;排灌是指對農出進行灌溉或者排澇的業務;病蟲害防治是指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病蟲害測報和防治的業務;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的保險;相關的技術培訓是指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業務相關以及為使農民獲得農牧保險的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免稅范圍包括與該項勞務有關的提供藥品和醫療用具的業務。
(四)按照(94)財稅字第002號文件規定,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所謂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期在一年以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健康保險。普通人壽保險是指保險期在一年以上,以人的生存、死亡、傷殘,為保險事故,一次性支付給被保險人滿期保險金、殘廢保險金、傷殘保險金的保險;養老年金保險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當被保險人達到保險契約的約定年齡時,保險人(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契約約定的養老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健康保險是指以疾病、分娩及其所致傷殘、死亡為保險事故,補償因疾病或身體傷殘所致損失的保險。各地保險公司根據當地具體情況開辦的、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險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核批后,也可享受免征營業稅照顧。保險公司開辦的個人投資分紅保險(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傷殘等高度保障的長期人壽保險業務,保險期滿后,保險人還應當向被保險人提供投資收益分紅)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五)按照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規定,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這里所說的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一張發票上的。
按照規定,上述免征營業稅的技術轉讓、開發的營業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1)以圖紙、資料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以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不包括貨物的價值。對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應當按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轉讓方(或受托方)應分別反映貨物的價值與技術轉讓、開發的價值,如果貨物的價值明顯偏低,則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計稅價格。
(3)提供生物技術時附帶提供的微生物菌種母本和動、植物新品種,應包括在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內,但批量銷售的微生物菌種應當征收增值稅。
按照規定,納稅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再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報當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境外向中國境內轉讓技術需要免征營業稅的,需提供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書面合同、納稅人或其授權人書面申請以及技術受讓方所在地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經省級稅務主管機關審核后層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在科技和稅務部門審核批準以前,納稅人應當先按有關規定繳納營業稅,等科技部門審核后再從以后應納的營業稅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內未發生應納營業稅的行為,或其應納稅款不足抵頂免稅額的,納稅人可以向負責征收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六)按照財稅字[1998]087號文件規定,對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征其建筑安裝工程營業稅和項目服務收入(指世行項目投產后形成的服務收入部分,但不包括世行項目實施前原設計能力所形成的服務收入部分)營業稅。世行項目單位在招標后應當及時向世行項目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免稅申請,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項目的具體承包商;
(2)各承包商的具體承包金額(附承包合同的復印件);
(3)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地方稅務局審查確認后辦理有關免稅事宜,并為承包商出具承包該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免征營業稅的證明。
(七)按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金融保險企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經濟特區內(包括上海浦東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下同)設立的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凡來源于特區內的營業收入,自注冊登記之日起,5年內免征營業稅。免稅期滿后,按8%征收營業稅;對來源于特區外的營業收入,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這里所謂的來源于特區內的收入,是指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直接為設在本特區內的單位提供金融保險勞務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來源于特區外的收入,是指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直接為設在本特區外的單位提供金融保險勞務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來源于特區內、外的營業收入應當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或不能分別核算的,一律視為來源于特區外的營業收入征收營業稅。
一是充分了解免稅優惠政策的基本內容;
二是掌握取得免稅優惠所必須的條件;
三是爭取稅務局的認可。
這里將對涉及各行業的免稅政策一一作介紹,以便納稅人掌握基本情況,從而著手進行合理避稅籌劃。
建筑業的免稅政策
單位和人個承包國防工程和承包軍隊系統的建筑安裝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繳營業稅。
“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是指由解放軍總后勤部統一下達計劃的國防工程和軍隊系統工程。
金融業的免稅規定
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先繳后退)。
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繳納的營業稅全部返還(先繳后退)。
保險業免稅政策
農牧保險免稅。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及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
對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文化體育業的免稅政策
1.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免繳營業稅。
2.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售票收入,是指寺廟、宮觀、清真寺和教學舉辦文化、宗教活功銷售門票的收入。
3.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免繳營業稅。
4.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相關的技術培訓,免繳營業稅。
服務業的免稅規定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免繳營業稅。
2.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繳營業稅。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繳營業稅。
4.安置“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業,其經營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范圍內(廣告業除外)的業務,免繳營業稅。
5.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繳營業稅。
轉讓無形資產的免稅政策
1.個人轉讓著作權,免繳營業稅。
2.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繳營業稅。
3.為了鼓勵技術引進和推廣,對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繳營業稅。
4.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可免繳營業稅。
工業企業的免稅政策(含三資企業)
按照財稅(2000)125號文件規定,企業按政府規定價格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暫免征收營業稅。
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營業稅的減免稅項目包括: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
(二)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這里所說的醫療服務是指對患者進行診斷、治療和防疫、接生、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療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業務。
(三)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及相關的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免征營業稅。其中:農業機耕是指在農業、林業、牧業中使用農業機械進行耕作(包括耕耘、種植、收割、脫粒、植保等)業務;排灌是指對農出進行灌溉或者排澇的業務;病蟲害防治是指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的病蟲害測報和防治的業務;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的保險;相關的技術培訓是指與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業務相關以及為使農民獲得農牧保險的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的免稅范圍包括與該項勞務有關的提供藥品和醫療用具的業務。
(四)按照(94)財稅字第002號文件規定,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所謂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期在一年以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健康保險。普通人壽保險是指保險期在一年以上,以人的生存、死亡、傷殘,為保險事故,一次性支付給被保險人滿期保險金、殘廢保險金、傷殘保險金的保險;養老年金保險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險費,當被保險人達到保險契約的約定年齡時,保險人(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契約約定的養老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健康保險是指以疾病、分娩及其所致傷殘、死亡為保險事故,補償因疾病或身體傷殘所致損失的保險。各地保險公司根據當地具體情況開辦的、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險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核批后,也可享受免征營業稅照顧。保險公司開辦的個人投資分紅保險(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傷殘等高度保障的長期人壽保險業務,保險期滿后,保險人還應當向被保險人提供投資收益分紅)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五)按照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規定,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這里所說的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一張發票上的。
按照規定,上述免征營業稅的技術轉讓、開發的營業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1)以圖紙、資料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以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為載體提供已有技術或開發成果的,其免稅營業額不包括貨物的價值。對樣品、樣機、設備等貨物,應當按有關規定征收增值稅。轉讓方(或受托方)應分別反映貨物的價值與技術轉讓、開發的價值,如果貨物的價值明顯偏低,則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計稅價格。
(3)提供生物技術時附帶提供的微生物菌種母本和動、植物新品種,應包括在免征營業稅的營業額內,但批量銷售的微生物菌種應當征收增值稅。
按照規定,納稅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申請免征營業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再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報當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從境外向中國境內轉讓技術需要免征營業稅的,需提供技術轉讓或技術開發書面合同、納稅人或其授權人書面申請以及技術受讓方所在地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經省級稅務主管機關審核后層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在科技和稅務部門審核批準以前,納稅人應當先按有關規定繳納營業稅,等科技部門審核后再從以后應納的營業稅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內未發生應納營業稅的行為,或其應納稅款不足抵頂免稅額的,納稅人可以向負責征收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六)按照財稅字[1998]087號文件規定,對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征其建筑安裝工程營業稅和項目服務收入(指世行項目投產后形成的服務收入部分,但不包括世行項目實施前原設計能力所形成的服務收入部分)營業稅。世行項目單位在招標后應當及時向世行項目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免稅申請,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項目的具體承包商;
(2)各承包商的具體承包金額(附承包合同的復印件);
(3)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地方稅務局審查確認后辦理有關免稅事宜,并為承包商出具承包該項目建筑安裝工程免征營業稅的證明。
(七)按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金融保險企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經濟特區內(包括上海浦東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下同)設立的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凡來源于特區內的營業收入,自注冊登記之日起,5年內免征營業稅。免稅期滿后,按8%征收營業稅;對來源于特區外的營業收入,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這里所謂的來源于特區內的收入,是指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直接為設在本特區內的單位提供金融保險勞務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來源于特區外的收入,是指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直接為設在本特區外的單位提供金融保險勞務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外商投資和外國金融企業來源于特區內、外的營業收入應當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或不能分別核算的,一律視為來源于特區外的營業收入征收營業稅。
上一篇:分散經營的營業稅避稅籌劃
下一篇:企業延期納稅的營業稅避稅籌劃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