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常識
1、發票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2、什么是發票的分類代碼?
發票的分類代碼是為了便于發票的識別而按照一定規律設置的一組12位的號碼,統一印制在發票右上角的第一排,發票分類代碼是區分新舊版發票的重要標志。
3、什么是發票號碼?
發票號碼是為了便于發票的管理,防止發票的造假等違法行為而在發票上按照一定規律設置的8位順序號碼,統一印制在發票的右上角,排在分類代碼的下方。
4、什么是“專業發票”?
專業發票是指國有金融、保險企業的存貸、匯兌、轉賬憑證、保險憑證;國有郵政、電信企業的郵票、郵單、話務、電報收據;國有鐵路、民用航空企業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水上運輸企業的客票、貨票等。
5、什么是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
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是稅務機關管理發票的法定標志,其形狀、規格、內容、印色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現行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上環刻制為“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印有“國家(或地方)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有發票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區)、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除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國家稅務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依據各自的職責批準外,發票均應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但對國有金融、保險、郵電、鐵路、民航、公路和水上運輸等單位的專業發票,經國家稅務總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批準,可由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主管部門自行管理,可不套印稅務局的發票監制章。但上述單位承包或租賃給非國有單位和個人經營或采取國有民營形式所用的專業發票,以及上述單位的其他發票均應套印發票監制章,納入稅務機關統一管理的發票范圍。
上一篇:發票領購常識
下一篇:高原上的五十六年稅緣


新用戶掃碼下載








新用戶掃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