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04]13號
頒布時間:2004-03-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業和糧食工作,要求各級政府和部門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加大力度,采取有力的措施,堅決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三農”工作、抓好農業和糧食生產的各項決策和部署真正落到實處。經研究,現就本市扶持農業和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作如下通知:
一、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在保護好本市基本農田、確保糧食生產總量的同時,從規劃和制度上穩定糧田生產面積。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國發明電〔2004〕1號),立即組織對本市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違法占用和破壞基本農田的行為。要加大土地整治的力度,搞好灘涂開發,推進農村宅基地置換,增加耕地數量,以適應建設用地占補平衡的需要。
二、加強“三高”糧田建設,提高糧食生產能力
在本市郊區已建成60萬畝“三高”糧田的基礎上,從今年起,用三年時間,在重點糧食生產區域再投資建設40萬畝“三高”糧田,增加糧食產量。
三、對種糧農戶實施直接補貼,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
今年繼續對本市種糧農戶實行直接補貼。對水稻種植規模在5畝以下(含5畝)的,每畝補貼60元;5-15畝的,每畝補貼70元;15畝以上的,每畝補貼80元。
四、大力推廣先進適用的增產技術,繼續實施優質水稻良種補貼
加大良種研發和推廣力度,加快種子更新換代,發揮良種增產潛力。同時,提高水稻高產保優栽培技術的到位率,加強糧食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通過建設一批高產優質水稻示范方,以點帶面提高水稻單產。今年繼續對糧農使用列入市優質水稻推廣計劃的水稻良種實施補貼。按全市平均每畝用種量,凡使用優質雜交水稻種子,每公斤補貼2元;使用優質常規水稻種子,每公斤補貼1元。
五、加強農田地力建設,實施糧田換茬綠肥補貼
推進本市農田化肥、農藥減量計劃的實施,鼓勵推廣綠肥種植,以加強農田地力建設。從今年起,對列為養地計劃的糧田換茬種植冬季綠肥的,按每畝30元補貼給農戶。
六、深化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
在本市前幾年取消村提留、鄉統籌和對農林特產稅、農業稅實行零稅率的基礎上,從今年起,本市郊區農村停止執行勞動積累工和勞動義務工的辦法。
七、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及時發布糧食價格信息
在水稻播種之前,及時向農民公布稻谷最低收購價,充分發揮價格的導向作用,并鼓勵農民多種糧并出售余糧。
八、加強農資市場管理,穩定農資價格
發揮農資銷售主渠道的作用,積極組織貨源,保證農資產品質量,加強農資儲備,確保農資的有效供應。密切關注農資市場價格的變化,實行定期監測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預案,必要時采取最高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哄抬農資價格、牟取暴利等違法行為,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秩序,保護農民利益。
對種糧農民的各項補貼中,由市財力承擔的補貼資金,分別于當年4月20日和10月20日之前撥付到各有關區縣。各有關區縣政府要安排相應配套資金,增加對糧食生產的投入,并分別在水稻播種之前和秋收秋種綠肥播種之前,將各項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給農戶。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