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農〔2003〕182號
頒布時間:2003-03-2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辦公室
各有關區、縣地方稅務局、各有關分局: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首都綠化辦關于加快首都重點綠色通道工程建設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 109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綠色通道建設的通知》(京政發〔2001〕30號)的精神,促進北京市的環境建設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現就本市綠色通道建設占用農業稅計稅土地涉及農業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本市“五河十路”永久性綠化帶建設占用的農業稅計稅土地,從實施綠化的當年起,不再征收農業稅。
對“五河十路”永久性綠化帶建設占用的農村承包經營戶或者農村集體單位承包的農業稅計稅土地,由區縣局依據區縣林業部門和財政部門核發的《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證(個人/集體)》或者由區縣林業部門根據《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登記卡(個人/集體)》編制的補償清冊,經核實后辦理核減計稅土地手續,并報市局備案。
二、對屬于綠色通道建設工程的其他國道、鐵路、市級公路以及區縣、鄉鎮公路永久性綠化帶占用的農業稅計稅土地,區縣局須根據區縣林業部門提供的綠化驗收資料及補償資料,經核實后辦理核減計稅土地手續,并報市局備案。
三、對“五河十路”非永久性綠化帶占用的農業稅計稅土地,暫不進行核減。從實施綠化當年起,區縣局可依據區縣林業部門檢查驗收后提供的驗收資料,辦理農業稅減免的手續,并報市局備案。對在非永久性綠化帶內發展豐產林、經濟林、苗圃等綠色產業項目的,從有農業特產品收入的年份起,按有關政策規定征收農業特產稅;對重新恢復農業生產的,按有關政策規定征收農業稅或者農業特產稅。①
四、對“五河十路”中“十路”道路工程建設所占用的農業稅計稅土地,凡按規定辦理了土地征用報批手續,并已進行了征地補償和開工建設,但尚未接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占地批文的,區縣局可依據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鄉鎮政府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確認后,辦理免征農業稅手續,并報市局備案。
附件:1.我市綠色通道建設工程概況
2.北京市林業局 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的實施意見
3.北京市綠色通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做好“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工作的通知
二ОО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我市綠色通道建設工程概況
一、本市綠色通道建設工程主要內容
(一)“五河十路”綠色通道建設工程
“五河”即指永定河、潮白河、大沙河、溫榆河、北運河:“十路”即指京石路、京開路、京津塘路、京沈路、順平路、京承路、京張路、外二環路、京九鐵路、大秦鐵路。“五河十路”綠色通道建設工程植樹造林總長約1000公里,其中“五河”384公里,“十路”616公里。
“五河十路”綠色通道兩側的綠化帶寬度原則上每側為200米左右,內側營造30至50米永久性綠化帶,以種植喬灌花草為主,外側綠化帶以發展速生豐產林、經濟林、苗圃等綠色產業項目為主。
(二)其他綠色通道建設工程
五環路每側各建100米寬的永久性綠化帶,其他國道、鐵路、市級公路每側各建20至50米寬的永久性綠化帶;區(縣)級公路每側各建20至30米寬的永久性綠化帶;鄉(鎮)級公路每側各建10至20米寬的永久性綠化帶。
二、綠色通道建設工程進度安排
本市綠色通道建設工程從2001年開始,用五年的時間完成。2001年已完成了京石、京開、京津塘、京沈、京長等五條高速公路兩側的綠化帶建設;2002年完成了順平路、六環路、溫榆河、永定河、北運河兩側的綠化帶建設;2003年將完成五環路、京承路、京九鐵路、潮白河兩側的綠化帶建設;2004年將完成大秦鐵路、大沙河兩側的綠化帶建設;其他通道兩側的綠化帶建設由沿線各區、縣做出規劃,于2005年之前全部完成。
附件2:
北京市林業局
北京市財政局
關于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
綠化帶占地補償的實施意見
京林發(計)[2002]100號
有關區縣林業局、財政局:
為了更好地推動全市綠色通道建設工作的開展,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市政府決定對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建設工程(以下二簡稱綠色通道工程)永久性綠化帶占地給予適量資金補償。為了提高該項資金的使用效益,保證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根據國務院七部委辦《退耕還林還草試點糧食補助資金財政、財物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0]92號)和市財政局《退耕還林工程現金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京財農[2000]2657號),現就本市綠色通道工程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綠色通道工程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資金(以下簡稱補償資金),是指市財政比照國家退耕還林政策補助辦法,對綠色通道建設工程永久性綠化帶占用的集體或已經承包給農民的集體土地,給予的專項資金補助。
二、占地補償資金的補助標準為每畝每年補助現金160元,其中糧食補助按有關規定每畝每年折現補助140元,現金補助每畝每年20元。補償資金的發放自綠色通道工程建設當年開始。
三、補償資金的補助范圍是綠色通道工程永久性綠化帶占用的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的集體土地,以市林業主管部門檢查驗收的規劃范圍內永久性綠化帶實際面積為準。
四、市財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撥付補助資金。市、區縣林業主管部門要確保補助資金足額發放給農民。區縣林業、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縣范圍內綠色通道工程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工作,要按村按戶建立登記卡和檢查驗收卡,被補償戶憑卡領取現金;尚未承包的集體土地,補償資金落實到村集體。
五、補償資金的申請,區縣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綠色通道工程建設規劃和按戶建卡情況,將本區縣永久性綠化帶建設情況和年度資金申請,上報市林業主管部門并抄報區縣財政主管部門;市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檢查驗收結果向市財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財政主管部門根據市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的申請,審核并撥付資金。
六、區縣林業、財政主管部門要對補償資金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于每年年底前將本年度補償資金落實情況上報市林業、財政主管部門。
七、市林業、財政主管部門要對補償資金發放、使用情況加強管理和監督,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
二ОО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3:
北京市綠色通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做好“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工作的通知
綠色通道(辦)[2003]01號
各區縣綠色通道建設指揮部:
為了更好地推動全市綠色通道建設工作的開展,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市政府決定對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給予適量資金補償,為此市林業局、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的實施意見》(京林發(計)[2002]100號)。為確保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以下簡稱占地補償)工作有效、規范地開展,現將我辦編制的《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證》(個人、集體)、《北京市“五河十路”綠色通道永久性綠化帶占地補償登記卡》(個人、集體)下發給你們,請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參照使用。
占地補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特別是關系到集體和農民的切身利益,有關區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一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監督檢查。占地補償工作要納入鄉村政務公開的內容,補償面積、補償資金等情況要在有關鄉鎮、村明顯位置進行公示,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防止冒領,杜絕貪污。對各種違法違紀現象,一經核實,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法規作出嚴肅處理。
市綠色通道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二ОО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釋:
①此處修改。詳見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京發「2003」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