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財農稅[2003]13號
頒布時間:2003-08-29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財政廳
各市州財政局:
根據《湖南省農業稅收信息化試點實施方案》,為明確下一步農稅信息化建設目標和要求,切實規范和推進農稅信息化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運作,做好農業稅收信息化試點驗收工作各級農稅征管部門要按照我廳下發的《湖南省農業稅收征管信息化計算機系統管理員管理暫行辦法》和《湖南省農業稅收征管信息化計算機機房設備管理暫行辦法》,加強計算機系統管理員管理和機房建設,確保網絡規范、安全、穩定運行。試點縣市各鄉鎮及街道要加快征管軟件各模塊基礎資料的錄入進度,全面實現農業稅收征管計算機管理,并結合我廳下發的《農稅信息化試點驗收單》,逐條對照,自我完善,積極做好信息化試點的驗收迎檢工作。
二、嚴格要求,穩步推進農業稅收信息化建設農業稅收信息化建設融信息技術和農稅業務于一體,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對硬件環境、操作人員素質都有較高的要求,因此,對于其他縣市的信息化建設,必須堅持積極準備、嚴格要求、穩步推進的原則。下一步擬推廣農稅信息化的縣(市、區),必須達到以下條件:①縣市及鄉鎮有關領導高度重視和支持信息化建設;
②縣市及鄉鎮有達到防火、防盜、防潮、通風、恒溫,并配有專用電話線路的專用計算機房;
(3)縣市配備有服務器、計算機、票據打印機等網絡設備,鄉鎮配備有計算機、票據打印機、調制解調器等計算機設備;
④縣市要有熟悉計算機操作并具備一定計算機網絡管理能力的系統管理員,鄉鎮要有具備一定計算機操作能力的操作員;
⑤各鄉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縣市統一組織的兩次以上(含兩次)的計算機基礎培訓;
⑥各鄉鎮要有填制完整的農業稅任務落實到丘到塊、并經農戶簽字認可的農業稅納稅登記表等基礎資料。
凡有信息化建設需求并達到上述條件的縣(市、區),方可申請我廳提供軟件安裝培訓和技術維護等方面的支持,并提供相關的證明資料。經我廳確認后,方能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提供網絡組建、郵件系統及征管軟件安裝培訓、維護等服務,相關費用由我廳承擔。
三、提高認識,充分發揮農業稅收信息化的作用農稅征管工作充分利用計算機和網絡等先進技術手段,不僅減輕了工作量,而且規范準確、快速及時,大大減輕手工操作的隨意性,有利于提高農稅征管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透明度,增強農稅干部依法征稅、科學理財的意識,有利于促進征管方式的轉變,適應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各級財政部門要提高對農業稅收信息化建設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充分發揮農業稅收信息化的作用,把農業稅收信息化建設作為提高農業稅收征管水平和農稅干部整體素質來抓,加大資金投入,改善硬件配備,培訓和穩定好農業稅收信息化計算機系統管理員和操作員隊伍,努力營造一個有利于信息化建設的良好環境。各級農業稅收信息化系統管理員、操作員也要不斷加強學習,提高管理水平,以適應信息化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