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5-03-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不發青島):
現將《山東省國稅系統2004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山東省國稅系統2004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方案
為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59號)文件精神,結合以往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以下簡稱匯繳),制定本方案。
一、匯算清繳工作的原則
各地在200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要按照 “全面、完整、規范、準確” 的原則,切實抓好匯繳工作。全面,就是匯繳面要達到100%,應參加匯繳的企業要全部參加匯繳;完整,一是要企業報送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資料的內容要完整、齊全,為稅務機關數據匯總奠定基礎。二是稅務機關匯總資料和上報資料的內容要完整;規范,就是要嚴格按照總局國稅函[2005]59號和魯國稅函[2005]41號文件的要求規范運作,提高匯繳質量;準確,就是數據完整準確,指標、比率符合實際,勾稽邏輯關系正確。
二、匯算清繳的對象
凡在2004年度已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的企業或在2004年度中間發生合并、分立、終止的企業,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進行所得稅匯繳。尚在籌建期但在2004年度已取得收入的企業,也應參加匯繳。對于實行匯總或合并繳納所得稅的企業,總機構或負責合并申報繳納所得稅的營業機構(以下簡稱匯繳機構)參加匯繳,分支機構或營業機構(以下簡稱營業機構)不參加匯繳。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參加匯繳:
(一)臨時來華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工程和提供勞務不足一年的外國企業;
(二)2004年度已辦理注銷的企業;
(三)其他經主管國稅機關批準可不參加匯繳的企業。
三、匯算清繳工作的內容
匯繳包括兩方面內容:
一是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調整、計算當年度實際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應納所得稅額,自核當年度應補(退)所得稅稅款并繳納應補稅款;
二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企業報送的所得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對應補(退)稅企業和對利潤(虧損)有調整的企業下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涉稅事宜通知書》,辦理年度所得稅多退少補工作,并進行資料的匯總、情況分析和工作總結。
四、匯繳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
匯繳分為準備、實施、總結三個階段,各階段時間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主管國稅機關要在3月底前完成匯繳準備工作。匯繳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注重實效,抓好宣傳培訓工作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一項時間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重要工作,各地要妥善組織,在省局培訓的基礎上,各地要實行分級培訓,認真抓好對內對外兩個培訓。對內主要是搞好對匯繳人員基礎業務知識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新申報表的填寫方法、所得稅匯繳管理辦法和工作規程、新修改的匯繳指標的使用方法、匯繳工作中涉及的稅收政策、稅法與財務會計差異的處理、歷年匯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等,讓每一個參加匯繳的國稅人員都能全面掌握匯繳知識和技能;對外主要是搞好對企業和中介機構的培訓與輔導,縣級局必須要培訓到每一戶參加匯繳的企業。通過舉辦培訓班,發放稅法公告、明白紙等形式,讓企業辦稅人員和中介機構了解申報表、修改后匯繳軟件的使用方法和匯繳程序、要求等,明白如何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正確填制相關報表,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從源頭上保證匯繳數據的可靠性。對中介機構還應要求其出具的年度查帳報告中列示有關稅務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注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各地要充分運用公告、圖片展覽、電子屏顯示、網站、報紙、雜志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講解稅收政策,有針對性地解答企業提出的問題,增加各項政策的透明度,提高企業依法辦稅能力,確保每戶企業均能順利完成匯繳。
2、加強后續管理,建立健全相關的臺帳
各地在匯繳前,要針對已取消和下放審核審批的項目,加強后續管理,對要求備案的項目必須備案,否則主管稅務機關要對該項目進行重點審核,嚴重的不予通過匯算清繳;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虧損彌補、開辦費攤銷、減免稅、采購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財產損失稅前扣除、企業分支機構或營業機構之間盈虧和抵頂等方面的臺帳,完善各項所得稅減免或抵免手續,防止出現管理真空,要真正做到放到底、管到位,將企業的納稅事項全部納入規范化管理。
(二)實施階段
1、嚴格要求,責令企業按期申報
主管國稅機關應要求企業在4月底前完成所得稅年度申報并自核自繳應補稅款。企業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所得稅年度申報,且未經主管國稅機關批準延期申報的,主管國稅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申報外,可按照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申報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發送《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核定通知書》,核定其年度應納稅額,責令其繳納。
2、明確責任,實施一級評稅
主管國稅機關接到企業報送的所得稅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后,應安排專人對其完整性、正確性進行一次認真的審核。一級審核面要達到100%.審核人員應在企業的申報表上簽名,以明確責任。審核的重點有以下兩個方面:
(1)資料的完整性。審核人員應在企業申報的同時檢查企業報送的資料是否齊全,如發現企業未按規定完整上報有關附表、文件等資料的,應責令其限期補齊;對填報項目不完整的,應退回企業并責令限期補齊、補正或重新申報。
(2)資料的正確性。審核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附表的數字填寫是否完整,稅目、稅率適用是否準確,表內勾稽關系是否準確,表間邏輯關系是否正確;審核企業報送的注冊會計師查賬報告是否已按規定列示企業納稅調整項目等內容,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及其附表與財務決算報表、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報告各項目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否對應,計算是否正確,數字是否一致;是否已按所得稅申報表和注冊會計師查賬報告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做出調整。對于虧損企業和處于企業所得稅免稅期的企業,申報表的各個項目也必須完整、準確地進行填寫,不能有遺漏,特別是在匯繳申報軟件當中。
3、合理安排,按時核發處理決定。主管國稅機關應結合季度所得稅申報表及日常征管情況,對企業報送的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和其它有關資料進行審核評稅后,在5月31日前,對應補繳所得稅、應辦理退稅的企業及利潤(虧損)有調整的企業下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匯算清繳涉稅事項通知書》,并辦理稅款多退少補事宜。
(三)總結階段
匯繳結束后,各地要采取集中會審、交叉審核等方法,對匯繳數據進行嚴格審核,保證數據質量。在對匯繳數據進行審核時,除2003年度匯繳中發現的問題外,還要重點加強對分行業數據指標、所得稅稅收負擔率等方面的審核,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同時要對2004年度的所得稅匯繳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搞好數據分析,撰寫匯繳報告,連同數據軟盤于6月30日前報省局(國際稅務管理處)。總結報告要情況詳細、數據準確、分析到位、事例完整。報告要提報以下幾個方面的情況:
1、基本情況及相關分析:
(1) 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稅務登記戶數,開業戶數,應參加匯繳企業戶數,實際參加匯繳企業戶數,不參加匯繳的企業戶數及其原因,盈利企業戶數、收入、利潤總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額、減免所得稅額、實際繳納所得稅額,虧損企業戶數、收入、虧損金額,企業關聯交易情況等內容。
(2)主要指標分析和說明:主要包括企業的開業率、匯繳面、所得稅預繳率、稅收負擔率(注意名義所得稅負擔率和實際所得稅負擔率的差異是否過于突出)、企業虧損面等指標的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分析。對A類企業年度所得稅預繳率低于90%的,要單獨在匯繳報告中予以說明。
(3)企業盈虧情況分析:根據盈利企業戶數、實際參加匯繳戶數分析盈利面變化情況,包括當年度由虧損變為盈利的企業戶數,由盈利變為虧損的企業戶數,并與上一年度進行對比分析,說明原因和分析趨勢;分析盈利和虧損企業銷售收入、出口銷售收入、成本、費用、未彌補虧損前利潤總額、虧損總額等指標與上一年度的增減變化情況、銷售利潤(虧損)率的升降情況及原因等;納稅情況分析:包括預繳率變化,補稅、退稅,企業的免稅、減半征稅、全額征稅戶數、所得稅減免金額以及稅收負擔等情況。
2、企業自行申報情況。主要包括申報表及其附表的填寫和報送,企業自行調整(包括通過注冊會計師審計調整)的戶數、主要項目和金額等情況。
3、稅務機關依法調整情況。主要包括稅務機關依法調整的戶數、調整后由虧損轉為盈利的戶數、經調整提前進入獲利年度的企業戶數或者由免稅期提前進入減稅期的企業戶數、主要項目、金額,同時應分別說明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額、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額、調增虧損額的戶數及金額、調減虧損額的戶數及金額、企業應補(退)稅額等情況。
4、主要做法。包括匯繳工作的組織安排落實,對內對外培訓人數、發放的資料數量、宣傳、培訓、輔導的方式方法,虧損企業調查主要情況,審核評稅以及匯繳工作的檢查考核及匯繳的工作特點等情況。
5、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或建議。分企業和稅務機關兩個方面,企業方面主要包括申報表的填報、申報軟件的操作使用情況等;稅務機關方面主要包括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規程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情況及效果,說明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意見和建議;有待明確的稅收問題等。
6、數據保存。匯繳軟件自2000年使用以來,已積累了5年的企業申報數據和稅務機關審核數據,是寶貴的信息資料,是推行一體化稅收管理的基礎。各地應加強對匯繳數據的管理和維護,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要由專人、專機管理,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對于丟失、擅自刪除、毀損數據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給與相應處理。
五、幾點要求
1、把匯算清繳與涉外企業所得稅一體化管理相結合。自去年以來,省局提出了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基礎上,建立以審核評稅、涉外審計和反避稅相結合的一體化的國際稅收管理新模式,得到了總局的充分肯定。各地要在匯算清繳工作中認真搞好匯算清繳與一體化管理的對接工作,對通過二級審核評稅發現的問題,屬于非偷、逃、騙、避稅的問題,主管國稅機關要及時處理,其他的問題要要移交審計和反避稅部門處理。匯繳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將今年的匯繳數據傳遞給涉外稅務審計和反避稅工作崗位,實現匯繳數據資源的有效共享。
2、搞好虧損企業調查與降低企業虧損面。2003年度,我省的涉外企業虧損面雖經各地努力,仍然達到60%以上,所以,采取措施降低涉外企業虧損面的任務仍然非常艱巨。在保證做好上述各項工作的同時,各市地要在不違反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想方設法降低今年的虧損面,提高匯繳工作的整體質量。
各地要針對去年扭虧的措施、方法以及取得的成效,總結經驗和不足,結合2004年度當地產業結構、行業特點,根據企業規模、企業性質以及行業進行重點分析,提出對虧損企業加強管理、降低虧損面的具體做法和意見。對于虧損額高企業和虧損面大的行業,要與去年虧損數據進行分行業對比分析,分析原因,有針對性的實施重點審核評稅和行業稅務審計,加強所得匯稅收征管。提高涉外企業所得稅管理水平。各地虧損問題分析以及扭虧措施應作為匯繳報告的一部分單獨總結。
3、做好與審核評稅相結合。各地要加強企業申報、審核評稅、匯繳數據審核三個環節的銜接,突出做好審核評稅工作。二級評稅的重點為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2004年度虧損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重點稅源企業、沒有依法自行調整的企業、繳納營業稅的企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由免稅期進入減半期或由減半期進入征稅期的企業。屬于上述重點范圍的企業,必須全部進行審核評稅;對其它企業的評稅面,各市地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年度內二級審核評稅面不應低于50%.審核評稅總結以及典型案例于年度終了后上報省局。
4、做好關聯交易申報工作。今年,各地加大宣傳輔導力度,有效提高企業關聯交易的申報水平。對企業所有的關聯方,不論是否發生關聯業務往來,都應予以申報。各地要按照稅法對關聯企業的認定原則,對企業報送的《關聯企業業務往來情況年度申報表》進行認真審核,了解企業的關聯企業和關聯交易情況,排查有避稅嫌疑的企業,并將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反避稅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