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辦[2006]9號
頒布時間:2006-01-20 00:00:00.000 發文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青海銀監局、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
我省被國務院列為第二批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省份以來,省委、省政府對我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相繼制定出臺了多項符合省情的扶持政策。2005年 7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 《關于進一步明確青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要管理職責的通知 》 (青辦發 (2005)35號,以下簡稱 《通知 》),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支持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和發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協調安排涉農資金在農村信用社存款和結算,確保農村資金不外流,保證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不斷壯大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實力。 《通知 》下發后,得到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針對各自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實際,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措施,有力地促進了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但目前, “兩辦 ” 《通知 》精神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個別地區和部門制定出臺了一些帶有限制性和排他性的政策,強制要求部分涉農資金不得在農村信用社開戶結算。做法既與 “兩辦 ”《通知 》精神相悖,又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農村信用社的支農實力,同時對農村信用社的正常經營和改革試點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為保證省委、省政府的政令暢通,促進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進展,增強我省地方金融的信貸投入力度,促進全省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大支持力度
2006年是實施 “十一五 ”規劃的第一年,開好局、起好步,對 “十一五 ”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省委、省政府要求“十一五 ”期間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進一步提高地方金融機構籌資能力和競爭能力,防范金融風險,健全守信受益和失信懲誡制度,加快信用青海建設。為此,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 “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這一戰略高度出發,充分認識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積極支持農村信用社推進各項改革,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打通農村、牧區及中小企業的融資瓶頸,切實發揮好農村信用社為 “三農 ”、為地方經濟、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功能,促進全省城鄉經濟協調發展。
二、深化改革,完善服務功能
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不僅是我省經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金融體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各級政府和農村信用社要以改革為契機,以改革為根本出發點,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實現發展為總目標,充分調整各自的職能定位,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構建起新的銀政互動、互促、互補機制,實現全省農村信用社的可持續發展。各級政府要幫助農村信用社逐步降低不良資產占比,化解歷史包袱,為農村信用社組建合作銀行、商業銀行打下堅實的基礎。農村信用社要切實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加快組織形式改革進度,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深化內部體制改革作為保證農村信用社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切實更新經營管理理念,加快內部經營機制轉換步伐,加快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業務拓展機制,強化成本核算和費用管理,增強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牢固樹立服務“三農 ”的經營宗旨,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增加對 “三農 ”的信貸投入;要適應新時期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完善服務功能,盡量擴大農牧戶貸款發放范圍和限額,滿足農牧民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切實把農村信用社辦成為 “三農 ”和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地方金融企業。
三、落實政策,促進業務發展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 “競爭、有序 ”的金融市場的高度出發,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為農村信用社參與市場競爭創造平等、寬松、透明的外部環境,確保省政府出臺的各項扶持政策得到落實。個別地區已經制定的限制性和排他性政策、規定,由當地政府負責進行清理和廢止。今后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制定出臺不利于農村信用社發展的限制性規定。對不聽勸阻,一意孤行的,一經發現,將予以嚴肅查處。各級政府要從維護廣大農牧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結合農村信用社網點遍布全省各鄉鎮的優勢,在安排各類涉農資金、生態環境治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的存款和結算時,對農村信用社予以傾斜。
各級政府要采取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幫助農村信用社盤活不良貸款。對國家公職人員、信用社員工在農村信用社的直接貸款或介紹、擔保等原因形成的不良貸款,采取有效手段督促其限期歸還;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拖欠或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當地政府應加大力度協助農村信用社給予清收、轉化和處置。對惡意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照法律程序提請司法機關強制清收。
四、加強監督,確保穩健經營
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信用社風險的監控考核,建立健全風險考核機制,指導和協助農村信用社完善內控制度,轉換經營機制,如期完成組織形式改革任務。人民銀行要認真落實改革扶持政策,加強對信用社票據兌付考核工作的指導,督促農村信用社做好票據兌付考核的準備工作,盡早達標、提早兌付,并從政策、資金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幫助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加快發展。財政部門要指導農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加強財務管理,幫助解決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經濟效益和會計信息質量。稅務部門要抓好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