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1]828號
頒布時間:2001-11-15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
為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促進稅務系統依法行政,2001年8月總局專門召開了全國稅務系統依法治稅工作會議。會議系統地總結了多年來依法治稅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了當前乃至中長期依法治稅工作的目標和任務,提出了“一個靈魂、五個目標、四項機制”,以及“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工作指導方針,對于今后的稅收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為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的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推進依法治稅,認識問題是關鍵。各級稅務機關的黨組和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學法、用法、嚴格執法,自覺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對依法治稅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廣大稅務干部要切實端正思想,統一認識,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要立足于自身積極主動地找問題、想辦法,把依法治稅的要求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各級稅務機關要組織廣大稅務干部認真學習領會會議精神,要利用會議、培訓班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各地應當將本地區貫徹落實依法治稅工作會議的情況和局領導的講話于2001年11月30日前報送總局(政策法規司)。
二、加強制度建設,夯實工作基礎
為進一步促進稅收法制建設,總局近期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稅收監督工作的決定》、《關于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意見》、《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與執法能級認證暫行辦法》4個文件,各地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研究制定與之配套的落實措施和具體方法,并及時按規定上報總局備案。同時,各地要結合上述4個文件和近年來已經下發執行的《稅收執法檢查規則》、《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試行)》、《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建設,規范稅收執法行為,為今后推行依法治稅工作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三、抓好監督檢查,保證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正在進行的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督促、檢查各地會議精神的傳達、落實情況,并在執法檢查報告中一并上報總局??偩忠矊⒃谶m當時機組織工作組赴各地進行明查暗訪,務求貫徹落實工作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