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信函[1995]1號
頒布時間:1995-01-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各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武漢、廣州、成都、西安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稅收電子化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一九九五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我們擬定了《一九九五年全國稅收電子化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并切實執行。工作計劃請報總局信息中心備案。
附件:一九九五年全國稅收電子化工作要點
一、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在認真總結1994年第一批50個城市試點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繼續選擇一批城市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稽核工作,同時抓好防偽識稅控系統的試點和推行,為建立全國范圍的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奠定基礎。
二、利用世界銀行財稅改革技援貸款在17個地區開展稅收征管計算機系統的建設,完成規范的征管模式和業務規程的設計,開發出一套符合各方面標準的、兼容各種軟硬件平臺的稅收征管計算機軟件,完成世行貸款項目計算機設備的招標、采購、安裝,首先在4個試點地區運行,年內擴展至全部17個地區;日元貸款項目也要在年內完成設備招標采購工作,爭取盡早建成若干個比較完善的城市稅務信息網絡系統。
三、在第三季度召開全國稅務系統第三次計算機應用工作會議,研究、貫徹《全國稅收電子化工程“九五”實施綱要》,明確工作任務和若干重大技術問題,繼續研究公布若干標準現市,并對1992-1994稅務系統計算機應用工作先進早伍返行表彰。
四、根據國家關于“金關”工程的實施方案,積極進行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工作,在全國各出口退稅管理機關推廣使用基于新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的《出口退稅管理系統》,將出口退稅的申報、審核、退稅、稽核等各項業務納入計算機管理,鞏固與海關、外匯管理等部門的計算機聯網。
五、在其他地區繼續推廣稅收征管計算機軟件的應用;積極開展財、稅、庫計算機聯網。稅銀一體化等試點工作;維護總局與各省級稅務機關間公用分組數據交換網的正常開通,并積極向地市和區縣級延伸;爭取可靠的資金渠道,確保1995年內有5000個左右的基層征收單位實現稅收征管計算機化。
六、做好財稅信息系統最后一批小型計算機進口組織工作;進行稅收會統報表軟件的更新;完成個人所得稅計算機征管系統的調研設計,爭取在部分地區開始試用;在15個城市開展以國際市場價格信息查詢為基礎的反避稅信息系統試點;繼續搞好中央和省兩級稅收法規數據庫的建設和推廣。
七、加強稅務系統計算機管理機構建設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建立比較規范的稅務系統計算機管理制度;組織進行國稅系統計算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工作,多做實事,切實解決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困難;大力開展計算機知識的普及培訓,為全面推行計算機化創造有利的環境;除組織好各項工程實施、軟件推廣相應的培訓外,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提高各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