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6-05-17 17:06:21.000 發文單位:司法部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監獄局:
2006年3月13日,司法部決定授予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作為全系統的重大典型進行宣傳。3月27日,司法部在重慶召開了表彰大會。《中國紀檢監察報》、《法制日報》、《重慶日報》及重慶電視臺等媒體,相繼報道了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的先進事跡。中央紀委副書記劉峰巖同志對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先進事跡的學習和宣傳十分重視,先后三次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我們應該感謝司法部黨組和紀檢組,是他們培養了先進典型,才給我們創造了宣傳典型的機會,一個典型一面旗,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報社做為黨的喉舌,我們要為先進典型鼓而呼,讓全社會都學習先進的典型。” 4月1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頭版頭條刊登了《紅巖上紅梅開──記“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的報道。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同志批示:“這篇報道很好。衷心感謝劉峰巖書記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衷心感謝中國紀檢監察報社領導和有關同志的支持。我們一定要深入貫徹落實中紀委六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全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發展提供有力保證。”為認真學習貫徹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揚正氣,鼓舞斗志,推動司法行政事業又快又好地發展,現就深入學習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先進事跡,通知如下:
一、深入學習領會劉峰巖、吳愛英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司法部關于授予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稱號的決定》,深刻認識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事跡的先進實質及其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學習先進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二、把學習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先進事跡,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有機結合起來,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習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學習效果。
三、以學習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先進事跡為契機,認真總結和表彰本地本單位的先進典型,學習身邊人、身邊事,進一步運用榜樣的力量,發揮旗幟的作用,形成學先進、爭先進的良好氛圍。
四、全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學習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先進事跡作為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以先進性教育“再回頭看”的方式,認真查找差距,進一步明確努力方向,全面履行黨章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建設隊伍,爭創業績。
五、全系統各級黨組(黨委)及其領導,要向重慶市司法局黨委和領導學習,進一步重視、關心和支持紀檢監察工作,對紀檢監察干部“在政治上信任重用他們,在工作上支持幫助他們,在生活上關心愛護他們,為這支隊伍充分發揮作用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請將開展學習重慶市司法局紀委監察室先進事跡的情況,隨《工作月報》,報駐部紀檢組監察局辦公室,重要情況及時上報。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