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財工管字750號
頒布時間:1987-08-19 00:00:00.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財政各分局、各區、縣財政局: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搶修城鎮私有危險房屋的幾點意見的通知》中“修繕出租的危險私房是出租人的責任,鑒于目前完全靠出租人出資修繕出租私房確有困難,為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對出租的危險私房,凡經過房管部門審核備案,并執行1957年私房租金標準的,均由承租人所在單位負責修繕,并墊付修繕費。”的規定,現就墊付修繕費的資金來源作如下暫行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承租危險私房的,其私房修繕費暫由職工所在企業的職工福利費墊付。墊付的修繕費由職工所在企業通知有關房管部門。根據市人民政府批轉的文件要求,由房管部門從房主以后出售該房時或征用時補償的房價款中扣回,并轉給承租私房職工所在企業歸還墊付的職工福利費。
198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