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85-01-08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對于國務院批轉的國家計委《關于改進計劃體制的若干暫行規定》,根據《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從我省實際出發,提出如下具體實施意見。
一、農業生產計劃
對主要農產品的生產和鄉鎮企業的發展實行指導性計劃,在地、市上報計劃的基礎上,經過平衡,確定全省計劃。省對糧食、棉花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農產品的收購和調撥,按數量、品種、質量規定指令性指標,實行計劃定購,并通過自下而上地簽訂收購合同加以落實;超過收購計劃部分,全部放開,各地、市、縣不再另行規定指令性指標。其他農副產品,實行指導性計劃和市場調節。
二、工業生產計劃
根據國家對主要工業品的生產實行指導性計劃,和對國家統一分配調拔的重要產品實行指令性計劃的規定,省計委主要管理八十種工業品的生產計劃,其中,由國家和省統一分配調拔的二十九種產品實行指令性計劃(目錄附后),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指令性計劃分別由國家計委和省計委下達。并做好主要生產條件的銜接;國家各部和省主管部門的指令性計劃,由省主管部門下達,并負責做好生產條件的銜接。在國家和省下達的指令性計劃之外,地、市不再增加指令性指標。企業要按指令性計劃接收訂貨,簽訂并執行合同,在確保完成國家、省指令性計劃和供貨合同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超產,超計劃生產部分,允許自銷。指令性計劃,要建立在合同的基礎上,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數量、品種、規格、質量和時間進度的要求。企業完不成指令性計劃的,要將分配的原材料和能源的相應部分,在下一年度計劃指標中扣回,并要罰款,罰款由企業留成基金支付。對省下達指導性計劃的產品,企業可以按照計劃指引的方向,根據原材料、能源的可能和市場需要自行安排生產和銷售。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的產品,執行國家統一定價;屬于省指令性計劃的產品,按地方現行價格執行;企業完成指令性計劃后的超產部分和省下達指導性計劃的產品價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執行統一定價或浮動價,也可由供需雙方協商定價。省不下達計劃的產品,實行市場調節。
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全民所有制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要按計劃進行控制。
基本建設投資中,除國家實行指令性計劃部分,由國家負責平衡外,省預算內投資,省機動財力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省統借統還的外資安排的基建,省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用于重點基本建設的貸款,由省負責平衡,實行指令性計劃。
各地、市和省級各部門的自籌投資,省統借地、市自還以及地、市和部門自借自還的外資安排的基本建設,由地、市和部門負責平衡,經省計委審核確定計劃額度,執行中允許在百分之十的范圍內浮動。對于全年實際完成超過省下達控制自籌規模百分之十浮動范圍的這部分投資,要加收建筑稅,或按一定比例核扣地、市超收留用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地、市和部門自籌投資安排的具體項目,由地、市和部門自行平衡安排,報省計委備案。
生產性建設項目,按規模劃分:屬于地方大中型項目的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經省計委預審后,報國家計委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省計委審批。按資金限額劃分:秦皇島、石家莊、唐山、邯鄲四市,總投資在三千萬元以上的,由省計委轉報國家計委審批;其他地、市總投資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報省計委審批;一千萬元以下的,除跨地區、污染嚴重、耗能高的項目報省計委審批外,其他項目按隸屬關系自行審批。非生產性建設項目,大中型項目報省計委審批;小型項目按項目隸屬關系審批。屬于省計委審批的項目,今后只審批項目建議書,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地、市屬項目,在上報省計委以前,都要報經省主管部門預審。可行性研究報告,按項目隸屬關系審批,報省計委備案。
列入長期計劃或建設前期工作計劃的大中型項目及省管項目,必須有國家計委和省計委分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列入五年計劃和大中型項目及省管項目,必須有國家計委和省計委分別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沒有列入中長期計劃的基建大中型項目,不能列入年度計劃。
從一九八五年起,省預算內和省機動財力安排的基本建設,都改為銀行貸款(具體實施辦法另有規定)。
從一九八五年起,自籌基本建設有六個方面可以不納入基本建設計劃規模:一是用地方、企業機動財力和預算外資金安排的中小學建設;二是用縣級機動財力和預算外資金安排的縣以下(包括縣)醫院、文化館、博物館的建設;三是用養路費新建、擴建公路;四是用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安排的新建、擴建城市道路和新增公共交通車輛購置;五是老企業用自有資金安排的職工宿舍;六是用省外資金(不含省內投資部分)搞的協作項目。對不納入自籌基建規模的六個方面,所安排的項目,資金、材料必須落實,資金也要提前半年存入建設銀行,先存后用,并要報省計委備案。
技術改造投資的具體管理及審批辦法,另行規定。
四、商業、外貿和利用外資、外匯計劃
省對全社會商品零售總額、進出口總額和利用外資總額,實行指導性計劃。對人民生產必需的重要商品的收購、調撥和由國家統一安排的外匯收支額、進出口總額、主要進出口商品,實行指令性計劃。
利用外資總額度,由經貿廳匯總,經省計委預審后報國家計委核定。
利用外資建設的項目,在資金、外匯、能源、運輸、原材料以及其他生產建設條件能自行平衡的情況下,每個項目總投資在五百萬美元以下的,原則上分別由經貿廳、秦皇島市政府審批,需由省計委支付外匯的,要經省計委同意。超過五百萬美元的,分別由經貿廳、秦皇島市政府會同省計委申報國家計委和經貿部批準。
用省外匯引進技術,屬于工業交通方面的技術改造引進項目由省經委審批,基他系統和已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的每個項目總投資在五百萬美元以下的由省計委審批。秦皇島、石家莊、唐山、邯鄲四市,利用自有外匯每個項目總投資也享有五百萬美元以下的審批權。其他地、市審批限額為一百萬美元以下。
五、物資分配計劃
國家統一分配的物資和省內納入指令性生產計劃的統配產品,實行計劃分配制度。分配的重點是:國家和省指令性生產計劃以及部分重點產品的需要;國家和省安排的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需要;技術改造、利用外資、引進和協作等方面列入計劃的重點項目的需要。農業、輕工、市場、維修和其他方面的需要,主要用自有資源和通過市場調節解決。
國家統配物資,除基本建設按項目隸屬關系分配外,其他原則上不再切塊給省直部門,大部通過地市直接安排到企業,不得截留。企業可以自愿選擇供貨單位,產需直接見面,簽訂合同,直接到廠。國家各部直接下達給省各主管部門的物資,由省主管部門自行分配下達。
中心城市要建立多種形式的貿易中心,調節社會供需,把物資流通搞活。
對納入省分配的地方水泥實行上調包干的辦法。確定上調基數,一定幾年不變,超產歸已。
六、勞動工資計劃
全民所有制單位的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的增長要與上交利稅和勞動生產率掛鉤。
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除原則上不再招收固定工外,有權招收輪換工、臨時工、季節工等,有權辭退、解雇工人,有權拒絕接收一切不需要的人員(國家統配人員除外)。
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低于勞動生產率的增長。企業依法納稅后有權采用各種工資和獎勵形式。
七、科學技術計劃
實行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相結合的計劃管理。科學戰略研究、科技攻關和新技術推廣項目計劃,由省科委和計委共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經綜合平衡后,由省計委,科委聯合下達指導性計劃。三項費用實行有償合同制。對部分科研項目,可以采用招標辦法,擇優安排,實行承包合同制。要逐步把技術進步對經濟的發展和效益的增長作為編制和考核計劃的依據。
八、文教衛生計劃
對研究生、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人數和統一分配的畢業生人數,下達指令性計劃。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普通高等、中專院校招生計劃(包括成人高等、中等教育計劃)由省計委下達;高中、農業(職業)中學教育計劃由地、市計委下達;初中、小學計劃的下達可由地、市自行決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在完成國家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可以接受委托培養和聯合辦學,凡承認大、中專學歷的,要納入計劃。畢業生分配試行分級歸口管理辦法。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除國家少量抽成外,研究生,省內綜合性大學、工科、財經和省外院校的畢業生,由省計委統一分配;省內農、林、醫、師等科大專院校和省屬中專學校畢業生,由省業務主管部門分配。地、市屬中專學校畢業生,由地、市計委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計劃,待省直有關部門和地市計委上報后由省計委統一下達。
新建中等專業學校,需經省教育廳審核,報省政府批準。現有學校的調整、撤銷、合并及其規模、學制、專業設置等,統由教育部門綜合管理。
人口計劃實行指令性計劃;醫院病床、電影、出版、廣播、電視、體育等事業計劃,實行指導性計劃。
九、實行多種形式的計劃承包責任制
省對重要物資調撥指標、重點企業產品產量、重點建設項目投資,逐步試行多種形式的包干責任制。
鋼材、煤炭、水泥等物資和重要農產品,分別試行多種形式的包干責任制。
對重點工業企業,逐步試行產量遞增包干辦法。
列入省計劃的重點建設項目,都要實行投資大包干。建設項目的年度投資,由建設銀行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并考慮配套工程的情況向承包單位發放貸款,在不超過投資總額的前提下,貸款金額可不受年度的限制。按合同要求提前竣工而節約的資金,歸承包單位留用;由于延誤工期而多貸的資金,由承包單位負擔。在建的大中型項目要核定未完工程投資,實行收尾包干;今后新開工的建設項目,要積極創造條件,通過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十、加強經濟協作經濟協作
是搞活經濟的一條重要渠道,是國民經濟計劃的組成部分。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承擔省內外協作任務,編制全省的經濟技術協作計劃。對吸收省外資來我省搞協作項目的,提供方便,在貸款、利率、稅收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經濟聯合的資金,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
十一、加強國民經濟的平衡工作
隨著計劃體制改革,各級計委要首重抓好全社會的財力、物力、人力和外匯的平衡。省主要安排好經濟發展速度、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重點建設項目、生產力布局、人民生活提高幅度和農輕重、積累消費等主要比例關系。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擴大,要同生產資料的增長相適應;人民生活的改善,要同消費資料的增長相適應。
計劃工作的重點要轉到中期和長期計劃上來,在制定中長期計劃的同時,編制行業規劃、地區規劃、國土規劃和若干專項規劃,建立起長、中、短期計劃與專項規劃相結合的計劃體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逐步做到以五年計劃為主要形式,適當簡化年度計劃,五年計劃的主要方面要列出分年指標。年度工業生產計劃,根據五年計劃的要求,按照上年實際和新增生產能力所能提供的產量,考慮社會需要作出安排。
十二、加強各種經濟杠桿的綜合運用
圍繞計劃目標,有計劃地及時調整價格、稅收、利率、工資、財政補貼等,作為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使其成為實現計劃的有效手段。運用經濟杠桿,搞好宏觀調節,是各級經濟部門特別是綜合經濟部門的重要任務。全省經濟杠桿的研究、運用和協調工作,由省計委牽頭,會同省經委、財政廳、勞動人事廳、省人民銀行、物價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專門負責。
十三、加強經濟信息管理和國民經濟預測
及時準確地掌握經濟信息,搞好經濟預測,是科學地制定國民經濟計劃的前提條件。各級計委和各部門都要加快信息網絡的建設,建立健全經濟信息管理和預測機構,及時匯集、交流、發布生產建設和市場等各種經濟信息,以指導計劃的制定和執行。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經濟計劃咨詢服務,幫助企業搞好生產建設、推進技術進步和引進外資等工作。加強對計劃經濟理論、經濟戰略和重大經濟問題的研究,改進現行的計劃方法,推廣應用電子計算技術,加速計劃手段的現代化,做好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測,以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十四、加強經濟法規建設,嚴格執行管理條例隨著經濟體制的全面改革, 越來越多的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準則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要根據國家經濟法規和計劃管理條例,制定我省的實施細則,嚴格經濟司法和監督。
上述實施意見是探索性的,需要在執行中不斷完善。要進一步發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扎實工作的精神,破除陳舊觀念,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把計劃體制的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附:工業、交通指令性計劃產品目錄
1、原煤(統配礦中的國家任務,地方礦中的省統配任務)
2、洗精煤中煉焦洗精煤
3、原油中國家統配任務
4、發電量中統配電量
5、鋼(國家任務,省任務)
6、鋼材(國家任務,省任務)
7、焦炭中國家任務
8、生鐵(國家任務,省任務)
9、鐵礦石及鐵精粉(國家任務,省任務)
10、鋁中省任務
11、有色精礦金屬含量(國家任務,省任務)
12、黃金
13、水泥(大中型廠中國家及省統配,小型廠中骨干企業省統配)
14、平板玻璃(大中型廠中國家及省任務,小型廠中省任務)
15、水泥設備中國家任務
16、原油加工中國家任務
17、硫鐵礦中國家任務
18、硫酸中工業酸及發煙酸
19、合成氨中國家任務
20、氮肥中國家任務及省任務
21、純堿中省任務
22、燒堿中省任務
23、輪胎中國家任務
24、化學醫藥中國家任務
25、汽車中國家及省任務
26、化學纖維(粘膠纖維,合成纖維)
27、凸板紙中省任務
28、原鹽
29、卷煙
198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