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發[1984]46號
頒布時間:1984-05-21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國發〔1983〕68、74號文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黑發〔1983〕24號文件精神,對我省農林第一線科技人員、邊遠地區科技人員和其他地方部分科技人員給予津貼。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關于農村鄉鎮農業科技人員的崗位津貼
(一)在縣以下(不含縣級)事業單位工作,具有大、中專畢業學歷或技術員以上職稱,現在從事農業科技工作的國家干部,在現行的工資基礎上,向上浮動一級,作為崗位津貼。自一九八三年五月起實行,今后堅持在農業第一線連續工作滿八年的,經過批準,將這一級浮動工資轉為固定工資;八年內離開第一線的,取消這一津貼。正常的調資升級不受影響。
(二)享受崗位津貼的具體范圍和對象:
1、農村鄉、鎮的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站、林業工作站、水利工作站、水利灌溉站、農機站、堤防站、治澇站、水文站和獸醫站(所)的國家科技干部。
2、在農村鄉、鎮地域的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利等事業性質場、水庫、自然保護區等單位的國家科技干部。
3、中央、省、地、市、縣駐在農村鄉、鎮(不含縣所在地的鎮)地域的農、林、牧、漁、農田水利(包括水土保持)、農業機械化等事業單位的國家科技干部。
?。ㄈ└鶕鴦赵簢l〔1983〕112號文件規定,自一九八三年暑期開始,凡到“縣以下農村(不含縣級)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自報到之日起,均按轉正定級的工資待遇”。其中屬享受一級浮動工資作為崗位津貼范圍的,一年試用期滿時,再向上浮動。
(四)享受浮動一級工資作為崗位津貼的人員,在邊遠地區范圍內的同時享受所在地方的邊遠地區津貼,在其他地方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其他地方部分科技人員津貼。
?。ㄎ澹┓矊賾硎芨右患壒べY作為崗位津貼的人員,要由單位按照規定填寫人員名冊及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h(市)所屬單位由縣(市)人事部門批準;地市所屬單位由地市人事部門批準;省屬單位由省直主管部門批準。在我省中央所屬單位由中央各主管部門批準。
(六)對享受此項崗位津貼的人員,要建立考核登記制度,要把有關批準材料裝入檔案,作為將來能否轉為固定工資的依據。
二、關于邊遠地區科技人員的津貼
?。ㄒ唬ΜF在我省邊遠地區工作的國家科技干部給予邊遠地區津貼。經國家勞動人事部認定的我省邊遠地區范圍包括:大興安嶺地區、黑河地區,撫遠、饒河、同江、蘿北、綏濱、寶清、嘉蔭、虎林、密山、雞東、東寧、穆棱縣,杜蒙自治縣,綏芬河市和伊春市的烏伊嶺、東風、豐林、紅星、新青五個林業局和雞西市實行邊境證管理的地域。其對象是:
1、具有國家正式中專以上畢業學歷的;
2、雖無規定學歷,但在教學、醫療、科研和其他自然科學技術崗位工作累計十年以上,經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確實勝任現職工作達到中專以上業務技術水平的;
3、在其他專業工作崗位上(按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統計分類)正式授予各種初級以上業務技術職稱的人員。
?。ǘ┙蛸N標準:
1、在大興安嶺地區、遜克縣、孫吳縣、黑河市、嘉蔭縣、撫遠縣、饒河縣、同江縣、蘿北縣、綏濱縣、虎林縣和伊春市所屬五個林業局境內工作的,每人每月給予十五元津貼。
2、在德都縣、嫩江縣、北安市、五大連池市、寶清縣、密山縣、雞東縣、東寧縣、穆棱縣、杜蒙自治縣、綏芬河市和雞西市實行邊境證管理地域內工作的,每人每月給予十二元津貼。
3、從省內外招聘的內地科技人員,除給予其他方面優惠條件外,在經濟待遇上,一般應按上述標準執行。個別當地極缺的科技人員,也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三)分配到上述邊遠地方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自報到之日起,即按轉正定級的工資待遇,并同時享受所在地方的邊遠地區津貼。
(四)享受邊遠地區津貼的人員,在調離邊遠地區時,津貼自行取消。在邊遠地區工作累計滿二十年以上,退休后繼續留在邊遠地區的,退休費標準提高百分之十,在退休費總額不超過本人標準工資的前提下,可把津貼作為計算退休費的基數。
(五)享受邊遠地區津貼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填寫名冊和審批表,經縣(市)人事監察局審核報地市人事監察局批準;地市所屬單位由地市人事監察局批準;省直屬單位由省直主管部門批準;在我省的中央所屬單位由中央各主管部門批準。
三、關于其他地方部分科技人員的津貼
(一)根據國務院國發〔1983〕68號文件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以下科技人員也給予津貼。其對象:
1、大學本科畢業生,畢業并參加工作滿十六年的;
2、大學專科畢業生,畢業并參加工作滿十八年的;
3、中專畢業生,畢業并參加工作滿二十一年的;
4、獲博士學位后工作滿一年的和獲碩士學位后工作滿三年的研究生;
5、自學成才人員,工作滿二十一年并取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
沒有學歷的專業作家、專業畫家、專業雕塑家和知名的專業表演藝術工作者等,可參照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的標準,由主管部門另行制定辦法,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ǘ┙蛸N標準:每人每月七元。
?。ㄈ┢渌胤娇萍既藛T津貼,分別由縣以上各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省屬單位由省直主管部門審批。在我省的中央所屬單位由中央各主管部門批準。
?。ㄋ模┫硎苌鲜鼋蛸N的人員,凡現實表現不好,犯有嚴重錯誤的在他們沒有改正之前均不能享受。事假超過半個月的停發當月津貼,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兩個月津貼;病假超過一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停發津貼;事、病假期滿上班工作后繼續享受津貼。凡應停發津貼的,均由所在單位審定。
在執行本辦法時,要嚴格堅持條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防止弄虛作假、任意擴大范圍等不正之風的發生,一經發現應立即糾正。
以上第二、三項辦法,自省人民政府批準之月起實行。所需要的經費,按國務院規定和現行財政體制解決。在我省的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可按以上標準請示主管部門決定。上述辦法屬我省的地區性津貼,調離我省時即行取消。集體所有制單位,可參照以上標準和范圍,由縣以上主管部門決定。以前有關科技人員的補貼、浮動工資及大、中專畢業生的工資待遇,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原則上均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