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注協[2012]12號
頒布時間:2012-03-14 09:51:56.000 發文單位: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單位:
《四川注冊會計師》是由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主辦的行業內部期刊。為形成穩定可靠的稿件渠道,進一步提高會刊《四川注冊會計師》的質量,增強其專業性和可讀性,更好地指導和服務我省注會行業發展,省注協決定成立特約撰稿人隊伍。為規范特約撰稿人管理,現將《特約撰稿人管理辦法》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
《四川注冊會計師》特約撰稿人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擴大《四川注冊會計師》稿件渠道,提高《四川注冊會計師》的專業性和可讀性,四川省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注協”)決定成立特約撰稿人隊伍,并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特約撰稿人基本條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
2.專業理論扎實,行業工作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3.積極配合《四川注冊會計師》責任編輯的約稿工作,每年至少撰寫兩篇特約專題稿件;
4.自愿接受《四川注冊會計師》主辦單位省注協的各項相關管理。
第三條 省注協向特約撰稿人頒發聘用證書,并根據工作需要,每年不定期召開特約撰稿人專題研討會和交流活動。具體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川注冊會計師》編輯部組織實施。
第四條 特約撰稿人聘用原則:
特約撰稿人的聘用根據在《四川注冊會計師》上的投稿量、采稿量、稿件質量及工作需要,經《四川注冊會計師》編輯部審查后確定。
第五條 特約撰稿人考核及獎勵辦法:
特約撰稿人實行工作量化考核。
1.數量考核。
未完成本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的,不得分;完成本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的兩篇特約專題稿件的,計50分;以后每增投一篇稿件(稿件類型不限),計5分。
2.質量考核。
被《四川注冊會計師》或者省注協網站采用登載的,特約專題稿件每篇計15分,非特約專題稿件每篇計10分;省注協舉辦的各類征文比賽的獲獎文章,視同刊載 ,每篇計20分;同一稿件按最高得分計,不重復計分。
年終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評出“年度優秀特約撰稿人”若干名(具體人數視當年情況而定),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 特約撰稿人進入、退出辦法:
普通作者上年度稿件被《四川注冊會計師》采納三篇以上的(包括省注協舉辦的各類征文比賽中獲獎的文章),第二年省注協將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加入特約撰稿人隊伍并頒發聘書;特約撰稿人年終考核未達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自動解聘;省注協認為其不再具備本刊特約撰稿人基本條件的,可通知解聘;特約撰稿人因工作等原因不再適合任職的,可自行向省注協提出解聘申請,經同意后解聘。
第七條 特約撰稿人稿費發放標準:
特約撰稿人的稿件,在同等情況下優先刊用,稿費按普通稿件稿費標準的150%發放。其中,上一年度被評為“年度優秀特約撰稿人”的,其第二年稿費按普通稿件稿費標準的200%發放。
第八條 本辦法由省注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