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發布享受商品儲備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名單
山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我省享受商品儲備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名單的公告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部分國家儲備商品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77號)文件規定,經省政府同意,我省部分商品儲備企業(詳見附件)享受以下稅收政策:
一、對列名的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
二、對列名的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自用的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本公告執行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公告2019年第77號的規定執行。
山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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