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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損失的定義和范圍 非正常損失通常指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這些損失與企業的正常經營管理無關,且不符合稅前扣除的“與取得收入有關、合理的支出”的原則?。 允許稅前扣除的條件、如果企業希望對某些非正常損失進行稅前扣除,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材料來證明這些損失是合理的,并且符合稅法規定。請問老師,這條的政策依據是什么呢?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12 19:51
董孝彬老師 
06/12 19:55
您好,非正常損失的定義和范圍:?《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4條,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2.增值稅處理:《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0條,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3.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條件: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及《實施條例》第32條,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合理的損失可稅前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充分證據并按規定申報,非正常損失如能證明合理,仍可稅前扣除。
84785035 
06/13 07:59
請問老師,具體需要什么證明呢?
董孝彬老師 
06/13 08:04
?您好,內部證據有資產盤點表。內部說明及審批文件,說明損失原因、經過、責任認定及審批情況。資產保管等記錄,證明盡到管理義務。
2.外部證據有司法機關判決裁定、公安機關立案結案證明,證實違法犯罪導致的損失。專業技術鑒定部門報告。保險公司理賠說明,明確損失金額與賠償情況。責任人賠償說明,提供賠償協議與收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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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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