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月的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上,多了附報事項名稱職工薪酬,第一個已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如何填寫?是直接填寫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嗎?還是要在本年的借方累計數中扣除上年度計提但本年度發放的金額?第二個實際支付給職工的應付職工薪酬是填寫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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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1:43
董孝彬老師 
10/05 11:43
您好,“已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是填本季度按照會計規則,應該計入成本、費用里的職工薪酬總數,不是實際發放的數,不用管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也不用扣除上年度計提今年發的錢;
“實際支付給職工的應付職工薪酬”,是填本季度實際發給職工的薪酬,得看應付職工薪酬的借方實際支付的部分,不是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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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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