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7.李女士2019年1-12 月在用單位工作每月取得固定工資新金 18 000 元,“三險一金”每月扣除 3200 元,子女教育費、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 500元,甲單位全年已預扣預繳稅款 6240 元,此外,李女士還擔任乙、丙、丁三家單位的評審專家,全年取得勞務報酬共計 10 萬元,三家單位合計已預扣預繳稅款 16 000元。 要求:計算李女士按年計稅應繳多少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補退稅?
您好 稍等? 解答過程中
2022 12/20 08:27
朱小慧老師 
2022 12/20 08:37
匯算清繳應納額=(18000*12+100000*(1-20%)-3200*12-2500*12-60000)*20%-16920=16600
應退個稅=16000+6240-1660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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