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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同產品銷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其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消費稅記入“稅金及附加”。 不含稅收入2000元 不含稅的包裝物200 : 借:應收賬款2000+200+286=2486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 其他業務收入200 應交稅費-應交(銷項)2200*0.13=286 借:稅金以及附加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000+200)*消費稅稅率 上面那句話是這個意思嗎?
包裝物單獨計價,則消費稅計稅基礎不包括包裝物價格,所以消費稅=2000*消費稅稅率
2024 05/27 19:40
84785024 
2024 05/27 19:49
老師你看我梳理的對不? 如果這個是一般的貨物(非白酒類)包裝物單獨計價 就是2000*消費稅稅率 如果是白酒的 就是我說的那種情況嗎?
c老師 
2024 05/27 19:55
不好意思,更正一下,所有應稅消費品都是(2000+200)*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
84785024 
2024 05/27 20:06
單獨計價 只是針對涉及到的“包裝物”計入那個科目 消費稅都是需要合并計算繳納 計入:稅金以及附加稅 單獨計價:其他業務收入 不單獨計價:銷售費用 是這樣意思嗎
84785024 
2024 05/27 20:11
針對包裝物押金的情況 比如白酒包裝物的押金 白酒是在銷售環節是復合計算消費稅 但是針對押金這個只是計算從價的 不含從量的部分 比如:1噸不含稅收入20000元 借:稅金以及附加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比如:0.5*2000%2b20000*0.2=5000 針對押金 借:其他應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1000*0.2=200)
c老師 
2024 05/27 20:33
您好!會計處理上單獨計價的包裝物計入其他業務收入,不單獨計價包裝物其成本計入銷售費用。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
c老師 
2024 05/27 20:45
針對包裝物押金,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人銷售額征稅。如:1噸不含稅收入20000元,包裝物押金2000元 借:稅金以及附加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比如:0.5*1000*2+(20000+2000)*0.2=5400 針對押金 借:銀行存款2000 貸:其它應付款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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