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贈送服務:運輸服務用于公益公眾而且無償,不視同銷售,不用繳納增值稅,該贈送業務產生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因為不視同銷售不屬于不得抵扣的幾種情況“減免福人、用于非應稅項目” 。這樣理解沒問題吧?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理解沒問題。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不用繳納增值稅。并且由于該業務不屬于“減免福人、用于非應稅項目”等不得抵扣進項稅的情況,所以該贈送業務產生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祝您學習愉快!
是的,理解沒問題。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不用繳納增值稅。并且由于該業務不屬于“減免福人、用于非應稅項目”等不得抵扣進項稅的情況,所以該贈送業務產生的進項稅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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