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辦綜[2015]6號
頒布時間:2015-04-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5〕21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行省級政府責任清單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加快建立與權力清單相對應的責任清單,逐一厘清與行政職權相對應的責任事項,劃清責任邊界,明確責任主體,健全問責機制,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
二、主要原則
(一)堅持權責一致。權責匹配、有權必有責,建立與權力清單相匹配的責任清單。
(二)堅持依法確責。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應的規范性文件為依據,明確責任事項,厘清責任邊界,規范行政行為。
(三)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現實存在的主體責任不清、職責交叉、疏于監管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
(四)堅持公開透明。責任清單應完整、規范、清晰、準確,并主動向社會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接受社會監督。
三、編制范圍
推行責任清單制度的范圍與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的范圍相一致。凡權力清單涉及的部門或單位,都要針對各自的權力事項逐一編制相應的責任清單。
四、主要任務
(一)編制責任清單。
責任清單主要包括責任事項、責任邊界兩方面內容。
1.明確責任事項。責任事項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權力過程中應當履行的義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將行使權力過程分解為不同環節,對各環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履行的義務進行詳盡描述,使每一項行政權力都有對應的責任事項,有明確的標準和規范。
2.明確責任邊界。厘清各級政府及本級政府所屬部門之間的職權關系,解決職權交叉、多頭管理、多層執法等問題。對于需各級政府逐級上報決定的事項,按照“審一次”原則明確相應各級政府職責;對于省、市、縣三級政府或其中兩級政府均可實施的權限,具體包括省級權力清單中存在的省市縣、省市、省縣、市縣等多級權力事項,要逐一明確相應各級政府承擔的責任;對于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按層級劃分行使權力范圍的,不僅要明確省級政府職責,還要明確市、縣級政府職責。對于多個部門協同配合行使的權力,要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和牽頭部門。
(二)健全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
進一步完善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加大對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力度,及時發現權力行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各部門也要以規范權力運行制度建設為基礎,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并與政務公開、行政職權網上運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有效銜接。
五、工作安排
推行責任清單制度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具有行政權力的部門為責任主體。編制責任清單工作由省編辦、省政府法制辦牽頭,省政府辦公廳、省監察廳及相關部門配合。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在前期編制權力清單工作的基礎上抓緊編制責任清單,于2015年5月15日前分批報送至省編辦(項目數少于10項的于4月20日前、少于50項的于4月30日前、多于50項的于5月15日前報送完畢,聯系人:楊賀新,聯系電話:0451—82606971),經有關部門聯合審核,于6月底前報省政府批準后,在省政府門戶網站、省編辦網站和部門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各市(地)、縣(市、區)政府(行署)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推行責任清單制度工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