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價服字[2015]133號
頒布時間:2015-05-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相關服務行業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部分服務收費政策文件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888號)及有關深化價格改革的規定要求,決定取消、放開部分服務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建檔案服務機構收取的城建檔案專業技術咨詢服務費。取消收費后,因委托人自愿申請,利用城建檔案出具公證、房、地、財產、債務、生產建設及其他營利性、商業性活動的檔案證明,以及委托人查閱檔案后需要復制檔案的,可收取檔案證明的復印、打印費用和檔案復制費用,但收費標準不得高于當地復印、打印和檔案復制的市場價格。其他費用一律不得收取。廢止省物價局《關于規范城建檔案專業技術咨詢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晉價服字[2014]14號)。
二、廢止省物價局《關于規范機動車駕駛員體能適應性檢測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服字[2011]300號),駕駛員體能適應性檢測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放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排放污染物檢驗、機動車駕駛培訓、二手車交易市場交易服務、汽車車載GPS定位系統服務、社會化檢驗機構車用壓縮天然氣氣瓶檢驗、農機作業、保安服務、畜禽產品定點屠宰加工、客運車管理服務等10項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上述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后,經營者或服務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為消費者等提供質量合格、價格合理的服務;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服務價目表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五、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相關經營主體服務行為監管。要建立健全服務標準規范,完善行業準入和退出機制,為市場主體創造充分競爭、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服務企業和行業自律作用,加強對本行業經營者的培訓和指導。要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務、指定服務,或截留定價權。
六、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場價格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各種截留定價權,利用行政權力指定服務、轉嫁成本,以及串通漲價、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
七、本通知從2015年6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通知不符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山西省物價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