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復[2015]39號
頒布時間:2015-05-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報請審批蘇州市吳江區震澤鎮總體規劃(2013-2030)的請示》(蘇府呈[2014]71號)和《關于報請審批蘇州市吳江區震澤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的請示》(蘇府呈[2014]72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報送的《蘇州市震澤鎮總體規劃(2013-2030)》和《震澤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
二、你市要按照新型城鎮化、城鄉發展一體化要求,統籌做好吳江區震澤鎮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注重轉變發展方式,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存,積極發展旅游業等現代服務業,努力把吳江區震澤鎮建成環境優美、特色鮮明、生活舒適、社會和諧的歷史文化名鎮。
三、合理控制城鎮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到2020年,鎮區規劃人口規模9.2萬人,建設用地控制在12.27平方公里以內;到2030年,鎮區規劃人口規模12萬人,建設用地控制在14.16平方公里以內。
四、同意吳江區震澤歷史鎮區保護范圍為:北到新開河北岸,東至分水墩,南至仰家鴛鴦廳,西至頔塘河,面積約76.3公頃。原則同意吳江區震澤歷史文化街區范圍為:北到藕河街南側,東至禹跡橋,南至市河南側,西以報恩寺為界,面積約13公頃,具體邊界和面積在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中確定。
五、注重保護湖蕩濕地等生態敏感空間,統籌村莊居民點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村莊居民點布局要堅持因地制宜,與推進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適應,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有利于改善人居環境、發展水鄉特色旅游和保護鄉村風貌特色。
六、優化鎮區空間布局,合理安排各類建設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對頔塘路以東工業企業逐步實施搬遷,向鎮區西側和八都組團集中。加快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和綠地建設,完善鎮區路網結構,合理組織各類交通。加強水系與路網、公共服務設施和開放空間的有機融合,優化生態和景觀環境,凸顯江南水鄉風貌特色。
七、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制定完善和強化落實相關措施。重點保護歷史鎮區的整體空間環境、文物古跡、歷史文化街區與相關歷史環境要素,保護歷史河道、傳統街巷、沿街沿河界面的特色風貌,控制新建建筑體量、高度和色彩。優化歷史鎮區用地布局,加強配套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建設,不斷提升人居環境質量。
八、按照規劃合理確定分期建設的目標、內容和重點,加強規劃實施管理。正確處理歷史文化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依法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存,引導全鎮有序建設和持續發展,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九、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蘇州市震澤鎮總體規劃(2013-2030)》和《震澤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是該鎮規劃、建設、管理和歷史文化保護的重要依據,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不得擅自變更。要在規劃指導下,抓緊制定鎮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對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依法進行統一管理,全面落實各項要求,切實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