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辦發[2015]29號
頒布時間:2015-07-10 00:00:00.000 發文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和改善一級重度殘疾人基本生活,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08]1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立和實施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是切實保障基本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讓重度殘疾人享受改革發展成果,提升重度殘疾人生活質量,加快殘疾人同步小康進程。
第三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實名制管理、屬地管理和動態管理。
第二章 補貼對象和標準
第四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是具有貴州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級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情況將補貼對象延伸至二級重度殘疾人。
第五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人民幣執行,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計入殘疾人家庭低??趶绞杖?,不沖抵殘疾人享受的低保。已實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地區,補貼標準按高的執行。
第三章 申辦程序
第六條申請享受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人須填寫《貴州省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復印件,通過村(居)民委員會向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智力、精神障礙殘疾人的申請可由監護人或村(居)民委員會代理。2015年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8月31日,自2016年起,新增補貼對象申請截止時間為當年3月31日。
第七條村(居)民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工作,并將核實后符合條件申請人的情況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5天,公示內容應包括姓名、殘疾等級、家庭詳細地址、補貼金額等。對無異議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連同申請人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復印件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對經核實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申報材料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同時將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一并報縣(市、區、特區)殘聯審批。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通過村(居)民委員會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九條縣(市、區、特區)殘聯在接到申報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審核確認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后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和申請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章 補貼資金來源及發放
第十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實行分級負擔,由省、市(州)、縣(市、區、特區)三級財政預算安排,省級50%、市(州)20%、縣(市、區、特區)30%.在省級確定的標準和范圍基礎上再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所需資金,由各地政府自行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各級政府要將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十二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按年發放。2014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一級重度殘疾人,在規定時間申請并獲得審核批準的,其護理補貼從2015年起開始計發。以后年度領取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一級重度殘疾人,申請護理補貼并獲得批準的,從辦證后第二年開始計發。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應停止發放:
(一)殘疾人死亡的;
(二)殘疾人戶籍遷出本省的;
(三)發現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
(四)其它不符合發放條件的。
第十四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行社會化發放。縣(市、區、特區)殘聯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經批準的補貼名單、補貼金額,通過銀行、信用社等金融代理機構“一卡(折)通”等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補貼對象或其監護人個人賬戶或福利機構賬戶中。
第五章 補貼對象管理
第十五條縣(市、區、特區)殘聯每年4月底前對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重新進行審核,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辦理增發或停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手續。
第十六條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實行縣(市、區、特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兩級檔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檔;省、市(州)、縣(市、區、特區)三級殘聯建立補貼對象基礎信息數據庫,縣(市、區、特區)殘聯具體負責補貼對象基礎信息數據庫的信息錄入,并于每年5月中旬前上報市(州)殘聯;市(州)殘聯每年5月底前將所轄縣(市、區、特區)基礎信息匯總后統一上報省殘聯。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資金安排到位、工作落實到位,齊抓共管,全力做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
第十八條各級殘聯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本地區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進行專項檢查,確保殘疾人補貼對象身份真實可靠。市(州)級殘聯、財政部門要于每年10月31日前,將發放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人數、標準和金額等有關情況上報省殘聯、省財政廳。
第十九條各地各單位要切實做好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到位等各項工作監督檢查,廣泛宣傳補貼政策,設立投訴電話,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補貼發放工作的規范管理。各級殘聯要會同財政部門對本地區的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進行督查,定期對各地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情況進行通報,確保護理補貼資金??顚S谩μ搱竺邦I、騙取護理補貼的,應追回相關資金,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主要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在2015年8月30日前制定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將2015年度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到位。從2016年起,每年6月30日前應將一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