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辦發[2015]42號
頒布時間:2015-08-18 00:00:00.000 發文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農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省畜牧局《關于推動中藥材保護和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8日
關于推動中藥材保護和發展的實施意見
吉林省工業信息化廳 吉林省科技廳 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
吉林省農委 吉林省財政廳 吉林省商務廳 吉林省林業廳 吉林省環保廳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吉林省質監局 吉林省畜牧局
我省是國家重點建設的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東部長白山森林區和西部松嫩平原草原區均擁有豐富的中藥材資源種類,具有加快推進中藥材保護與發展的資源優勢與產業基礎。截至目前,全省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基地核心面積達到45萬畝,示范面積達到90萬畝,已有人參、西洋參2個品種12個中藥材規范化生產示范(GAP)基地通過國家認證。2014年,全省中藥材(包括初加工)產業實現產值397.1億元,是2009年的4.4倍。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27號),加快我省中藥材產業發展,促進醫藥健康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動醫藥健康支柱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的總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發展醫藥健康支柱產業的具體意見和要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科技創新為引領,以政策措施為引導,突出大宗、特色中藥材規范化生產基地建設與產業開發,不斷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加快產業化經營與開發,形成全產業鏈、全程可控的中藥材產業綜合發展體系,實現中藥材生產的規范化、規模化和產業化,加快推進醫藥健康支柱產業快速發展,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和生態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原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向中藥材產業集聚。加強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強化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產業協調發展。
2.堅持創新驅動、保護發展原則。加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強化產學研合作,不斷提升產業的發展水平。堅持產業開發與資源保護相結合,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壯大的協調可持續性。
3.堅持企業主體、集約化經營原則。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加快推進產業化經營與開發。積極推進中藥材家庭農場、合作社等多種經營模式加快發展,實現集約化經營。
4.堅持突出重點、規模發展原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產業化發展,扶持重點品種和重點地區,建立 “點、片、面”相結合的示范和推廣模式,引導西部地區中藥材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實現中藥材產業的規范化和規模化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產業鏈、全程可控的中藥材產業綜合發展體系基本完善,中藥材規范化、規模化生產穩步發展;中藥材生產與開發科技水平大幅提升,質量不斷提高;市場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產業化經營水平顯著提高。全省中藥材產業(種植養殖及初加工)實現產值1000億元,成為醫藥健康支柱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指標如下:
———重點發展15—20種我省道地大宗常用中藥材,擇優鼓勵發展10—15種道地特色中藥材。
———建立中藥材規范化生產示范(GAP)基地50—80個。
———全省中藥材種植面積達到300萬畝,其中規范化種植面積達到100萬畝。
———建立種子種苗繁育基地20—30個,面積達到5萬畝以上。
———中藥材種植(養殖)業實現產值400億元。
———道地中藥材質量標準顯著提高,制修訂中藥材地方標準品種50—80個。中藥材質量監督抽檢覆蓋率達到100%。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中藥材資源保護。
1.完成第四次中藥資源普查工作。在完成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做好新增11個市轄區(市)中藥資源普查工作。完成中醫藥傳統知識調查工作。(牽頭部門:省中醫藥管理局,配合部門:省環保廳、省工業信息化廳、省農委、省林業廳)
2.建設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體系。依托長春中醫藥大學,建設國家基本藥物中藥原料資源動態監測與信息服務省級中心,在通化縣、撫松縣建立2個監測站,開展中藥資源信息搜集、整理與動態監測,及時提供預警信息,為當地及全省藥材種植企業、種植農戶及中藥企業提供咨詢服務。(牽頭部門:省中醫藥管理局,配合部門:省林業廳、省環保廳)
(二)加強中藥材規范化生產與示范。
1.加強中藥材野生護育基地建設。針對刺五加、淫羊藿、紅豆杉等資源緊缺、瀕危的中藥材,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環境條件,開展野生撫育和仿生態栽培基地建設,節約土地資源,降低生產成本,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原料供應。(責任部門:省農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林業廳)
2.加強大宗中藥材生產示范基地建設。突出重點品種和重點地區,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在每個重點縣(市、區)建設1—2個中藥材規范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生產示范基地,生產優質中藥材,保證中成藥大品種和中藥飲片的原料供應。先期在白山市、通化市建立試點,經驗成熟后在全省示范推廣。(牽頭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農委,配合部門:省林業廳)
3.加強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加快推廣和使用我省中藥材優良品種,建設優良品種種子種苗專業化、規模化繁育和推廣基地,從源頭上保證中藥材的優質生產。完成2家國家基本藥物所需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中藥材種質資源庫建設,為全省中藥產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牽頭部門:省農委,配合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林業廳)
4.加強中藥材產地初加工。推進中藥材產地初加工的標準化、規模化和集約化,不斷提升加工水平和產品質量。鼓勵中成藥生產企業向中藥材產業延伸產業鏈條。開發功能性產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系列產品的精深加工,推進中藥材全產業鏈發展和轉化增值。加快推進五味子、刺五加、紅景天、人參發根等藥材新資源食品相關研究及系列產品開發。(責任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5.建設瀕危稀缺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開展20種重點保護和發展的珍稀瀕危特色中藥資源評價、保護及繁育技術研究,針對10—15種稀缺藥用植物資源進行野生撫育和馴化栽培關鍵技術研究,加快人工繁育,降低對野生資源的依賴程度,保護中藥資源,促進中藥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責任部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工業信息化廳)
(三)加快中藥材生產技術創新。
1.加強中藥材基礎研究。以藥材生物學特性為基礎,從生態因子、基因調控、藥效成分等綜合關聯的角度,深入分析中藥材道地性成因。從化學成分、網絡靶標、生物活性等整合的角度,詮釋中藥材中醫傳統功效現代科學內涵。圍繞有效成分提取、分離以及機理等研究,逐步向精準化開發方向發展。(牽頭部門:省科技廳,配合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中醫藥管理局)
2.開展中藥材品種選育與良種繁育體系研究。持續開展中藥材品種選育研究,不斷培育優良新品種。開展種子種苗繁育技術及質量標準研究,建立產業化繁育技術體系。開展良種配套栽培技術與示范應用研究,建立良種良法推廣技術體系。(牽頭部門:省科技廳,配合部門:省農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中醫藥管理局)
3.開展中藥材安全生產與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研究。開展人參等連作障礙機理、茬后土壤生態修復和克服連作障礙技術研究,實現連作障礙的技術突破。開展病蟲草害綠色防治技術與示范應用研究,建立中藥材病蟲草害綠色防治技術體系。開展化學農藥與生長調節劑限量使用、農殘代謝、重金屬污染及其對藥材質量與生態環境影響的研究。形成中藥材栽培中農藥限量使用與重金屬安全性評價技術體系。(牽頭部門:省科技廳,配合部門:省農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中醫藥管理局)
4.加強中藥材規范化生產技術提升與集成研究。在原有技術研究基礎上,開展種植、加工環節單元技術集成,制定標準化操作規程(SOP),提升中藥材規范化生產技術水平。開展產品質量和檢測、評價方法現狀調查與研究,升級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方法標準,實現中藥材生產標準化。(牽頭部門:省科技廳,配合部門:省農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中醫藥管理局)
(四)加強中藥材生產質量保障體系建設。
1.提高和完善中藥材標準。加強中藥材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加強中藥材國際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加快推進中藥材產業標準化進程。進一步完善人參、梅花鹿和林蛙等特色資源產業標準體系、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和國家級、省級標準化示范建設。(牽頭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配合部門:省科技廳、省農委、省中醫藥管理局)
2.加快中藥材可追溯體系建設。繼續完善以撫松萬良長白山人參交易市場為主體的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加強 “長白山人參 ”品牌可追溯系統和梅花鹿溯源體系等建設。開展中藥材種植基地地理信息系統與資源監控體系建設。(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省農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畜牧局、省質監局)
3.加強中藥材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和機構建設。充分利用現有的藥品檢驗機構力量,加大生產中藥材、中藥飲片的抽樣檢驗力度,保證中藥材質量。鼓勵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積極推進中藥材第三方互聯網檢測機構及檢測服務平臺建設。(牽頭部門:省質監局,配合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省中醫藥管理局)
(五)加強中藥材組織、生產與流通服務體系建設。
1.強化培育現代中藥材生產企業。加快資本、技術、市場等資源與地區自然稟賦、勞動力等優勢有機結合,發展中藥材產業化生產經營。推進我省中藥材生產企業與省內外制藥企業開展實質性合作,實現中藥材生產基地與消費終端市場的有效對接,推動中藥材生產企業逐步發展成為市場供應主體。(牽頭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配合部門: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農委)
2.提高中藥材生產組織化水平。創造條件,積極推動中藥材生產從分散生產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組織化生產方向轉變,不斷優化中藥材生產組織機構,提高產業化水平。(牽頭部門:省農委,配合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3.完善生產技術服務體系。充分依托吉林農業大學、中國農科院特產研究所和長春中醫藥大學等科研機構的研究基礎,發揮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作用,構建中藥材生產技術服務體系,加強中藥材生產先進適用技術的轉化與推廣應用。(牽頭部門:省農委,配合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4.建設中藥材供需信息服務平臺。以 “吉林醫藥健康產業網”為載體,建設中藥材生產信息平臺,提供全面、準確、及時的中藥材生產信息及趨勢預測。推進通化醫藥銷售電子商務平臺中藥材網上交易市場建設,加快推進中藥材集散地建設,促進產需有效銜接。(牽頭部門:省科技廳,配合部門:省農委、省工業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5.建設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依托撫松萬良長白山人參交易市場、通化縣人參長白山道地中藥材倉儲物流中心等載體,建設現代化中藥材倉儲物流中心,積極構建中藥材現代物流體系。(牽頭部門:省商務廳,參與部門:省工業信息化廳、省科技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統籌協調,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提高對中藥材保護和發展重大意義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不定期召開成員單位工作會議,匯報各部門階段性工作成果,做到全省一盤棋,結合實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二)健全和完善相關政策。積極探索和推進利用農田種植中藥材,鼓勵種植中藥材農戶聯合成立專業合作社,與其他農業合作社享受同等政策扶持;各相關部門要在渠道不變的前提下,加大對中藥材生產的扶持力度;鼓勵中藥材主產區開展中藥材生產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
(三)加強行業監管。加強中藥材質量監管,規范中藥材種植養殖過程管理。加強中藥材種植監管,有效控制發展規模。強化中藥材生產投入品管理,嚴禁濫用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等,嚴厲打擊摻假造假、加工不規范等不法行為。維護中藥材流通秩序,加強中藥材集散市場管理。
(四)加強交流合作。舉辦中藥材產銷對接洽談會和中藥材交易會等活動,推進我省中藥材生產企業與省內外制藥企業開展實質性合作。舉辦 “中國 ·吉林世界人參學術交流會”“中韓藥用植物中長期國際化戰略研討會”等會議,加速制定五味子等我省道地中藥材的國際標準,擴大我省中藥材產業在國內外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