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財資環〔2021〕16號
頒布時間:2021-04-29 發文單位:江蘇省財政廳
連云港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1〕23號),現下達你市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Z155060010002)2050萬元,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22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你市“藍色海灣”整治行動項目,應嚴格用于岸線整治、濱海濕地保護恢復等生態修復方面重點工作。
二、請你市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0〕76號)有關規定和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
三、此次下達的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在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下達預算指標文件請抄送省財政廳。請及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對于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項目,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
四、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2021年“藍色海灣”整治行動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江蘇省財政廳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