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財資環〔2021〕19號
頒布時間:2021-06-24 發文單位: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
根據《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政辦發〔2013〕195號),經研究,現將2020年度水環境區域補償年度補償和受償資金及水環境區域補償連續達標獎勵資金下達給你們,科目列2021年“2110302水體”,具體明細見附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們嚴格按照《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2020年修訂)》(蘇環辦〔2021〕131號)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全部用于本地區水環境治理、水質監控及水源地保護等相關工作。
二、請你們加強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附件:2020年度水環境區域補償、受償資金及連續達標獎勵資金匯總表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