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3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6-08-01 00:00:00.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為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服務廳辦理日常涉稅事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辦稅事項省內通辦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6〕104號)等規定,重慶市國家稅務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推行辦稅事項全市通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服務對象重慶市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的納稅人。
二、服務地點重慶市國家稅務局所轄辦稅服務廳(詳見附件1)。
三、服務渠道納稅人可直接前往全市各級國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也可通過重慶國稅12366納稅服務綜合平臺 ()申請后,前往全市國稅系統各辦稅服務廳或自助辦稅終端辦理。
四、服務事項全市通辦辦稅事項范圍包括: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辦理和宣傳咨詢等七大類41項(詳見附件2)。
本規定范圍以外的項目仍在其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慶國稅辦稅服務廳名錄.xls
2.重慶國稅通辦辦稅事項范圍.doc
重慶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8月1日